第十二条:补给
1) 允许队车在规定的补给地段给运动员提供补给。
2) 大会将为第四赛段设补给站,补给站设在比赛出发后的78.8公里处
3) 补给站马路两侧不得停靠任何车辆。
第十三条:奖金分配表和特殊奖
本届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设奖金和特殊奖。按UCI规定,将扣除2%的药检费,其余部分将以现金方式发至各队。
第十四条:药检
药检完全按照UCI的规定及中国有关规定执行。药检地点将设在终点处附近。
第十五条:颁奖仪式
根据UCI 规定第1.2.112条,以下运动员必须出席正式的颁奖仪式及记者会:
1、 分段赛前3名
2、 大中华个人领先的选手
3. 爬山积分领先者
4. 冲刺积分领先者
5. 个人总成绩领先者
以上运动员须在每段比赛成绩公布后上台领奖。颁奖结束后参加记者见面会
此外,以下运动员须出席闭幕式颁奖仪式:
1) 个人总成绩前三名
2) 爬山积分前三名
3) 冲刺积分前三名
4) 亚洲个人最佳
5).大中华个人最佳
6) 团体总成绩第一名
7).亚洲团体第一名
8).大中华团体第一名
第十六条:判罚
采用UCI的判罚及本规则规定的条款来执行。
第十七条: 注意环保 提倡绿色运动
大会组委会要求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以及所有工作人员,在本次比赛中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意抛弃果皮纸屑等杂物,注意个人卫生,保证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其它
代表队领队、教练、运动员及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及UCI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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