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磊)足协会议讨论的主题是俱乐部的准入资格和审查与监管办法。为落实上述环节,中国足协提出了强化地方足协力量的办法。要求各个俱乐部的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一名省或市足协成员。
在“准入”的草案中,中国足协提出了三项规定:一、各职业足球俱乐部所在省、市足协必须加大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监管力度,俱乐部董事会中必须拥有一名省、市足协成员;二、各个职业足球俱乐部向中国足协递交准入材料时,各省、市足协必须先于中国足协进行审查;三、如俱乐部对审查结果不满,五天之内拥有复议的权利,可将材料重新提交,并要求中国足协进行审议。
目前,中国足协关于上述规定仅仅处于讨论阶段,所有议题都没有形成正式的文件。上述规定的讨论与中超公司重组紧密相连,最终的目标是为了实现韦迪所言的“管办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