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于2007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务院公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对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健身权益,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们定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全民健身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扎实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县情概况
定边位于陕西省的西北角,全县共辖11镇14乡、334个行政村,总人口32.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1万人,非农业人口4.3万人,总土地面积6920平方公里。定边县与内蒙、甘肃、宁夏三省区接壤,处于游牧区与黄土区过渡地带,是蒙古文化、西夏文化、汉文化的交融地区,文化底蕴沉积深厚。受特殊文化的影响,这里的人民能骑擅射,民间各项体育活动常盛不衰,据史查证,早在一九三六年就有大规模有组织的体育运动。物换星移、时代更迁,但体育事业持续稳定,一直在全榆林市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近几年,各项体育事业呈现出较快发展的势头。定边县于2001年被省政府评为“体育先进县”,2006年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9年在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全国亿万老年人健步走向北京奥运会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地区。目前,全县有2.7万平方米的体育场一处,1.5万平方米群众健身广场一处,一处投资1.5亿元、总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观众3万多人的体育场正在建设之中。
二、定边县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大力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我县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执行,为了保证全民健身活动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以县体委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全县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县还召开专题会议,对抓紧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并迅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为《条例》施行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为了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近年来,我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的力度,全民健身的条件有了显著的改善。先后投资硬化县体育场、修建体育文化休闲广场,实施社区体育器材配送工程19处,投资1亿多元的体育中心体育场项目现已开工建设。县财政每年拨专项经费10多万元,作为县内的机关、学校等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内部文体设施的补贴。全县已有52所中小学校、12家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对群众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的完善,为满足城乡群众就近、就地健身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健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加强全民健身保障监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县政府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已将贯彻落实《条例》的内容写入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调研项目,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到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拟以定边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通知》,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以促进定边县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今年还将联合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县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争取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各项保障措施,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健身指导服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按照《条例》的要求,以机关工间操、基层体育赛事组织、编排、健身工程等为内容,新发展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113名,专门从事健身指导和管理工作。二是强化科学监测服务,加强国民体质测试工作。2008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农民为重点,完成了2600余名成年人的体质测试工作。2009年以全县中小学生为重点,完成了3508名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根据测试结果,撰写了我县人口体质分析报告,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以“文化三下乡”活动为契机,开展健身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科学健身意识,发放《全民健身科普知识手册》、《社会体育指导员必读手册》等书籍1万多册。三是强化安全保障服务,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每年召开安全培训工作会议,并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负责同志为各体育经营单位负责人讲解了安全生产知识。同时,不断加强体育行政执法检查,对体育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不断提升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的服务水平,确保广大群众拥有一个安全的健身环境。
(四)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身工作重点是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活动,在健身活动中增强体质。近年来,随着定边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身意识越来越强,锻炼热情日益高涨,参加健身的人越来越多,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已成为全县城镇乡村的一道亮丽风景。一是借助体育社团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目前,我县已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钓鱼协会、篮球协会、门球协会、乒乓球协会、象棋协会、羽毛球协会、信鸽协会、轮滑协会和跆拳道协会等10多个体育协会。体育协会以各种活动为载体,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和形式,充分利用节假日、传统节日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比赛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二是积极推动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农村体育的引导和指导,配合乡镇政府与乡镇文体站开展体育活动,积极推进“体育下乡,篮球进村”计划,开展了篮球、托重、摔跤等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我县红柳沟、砖井、安边、贺圈等多个乡镇的群众体育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被市体育局授予“农村体育示范乡镇”称号。2006年在全市率先实施了20处农民健身工程。此外,我们还十分注重深入挖掘和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项目,举行了农民“赛羊”比赛和拔河比赛,受到了广大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重视学校体育工作。我们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深入城乡各中小学校,督促指导体育教学工作,要求各学校认真开展“两课”、“三活动”,以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此外,还专门选派教练员到各学校指导球类、田径和三跳运动会,全面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结合教育“普九”工作,大力改善学校体育设施,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活动,全县中小学体育设备齐全达标率超过95%,两课、两操、三活动开展面达100%,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体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四是竞技体育硕果累累。活跃的群众体育活动也带动了竞技体育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培养选拔体育人才,2000年我县创办了定边县少儿体校,作为我县的竞技体育的主要培训基地,实施了“以少儿体校为依托,面向全县招收特长生”的发展模式,在春秋两季深入全县25个乡镇34所学校,对3508多名学生进行体能测试和素质测试,最后精选出一批基础好、素质强、真正具有培养价值的优秀体育苗子,输送到少儿体校进行专业培训。2008年4月份,省评估组来我县验收验收时,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精心的选材和严格的训练为我县竞技体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历年省市运动会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并先后培养出国家级运动员郭义江、杨翠萍等,多次受到省市政府和上级体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政府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相比,我县的全民健身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体育健身设施档次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县财政不断加大体育设施配建资金的投入,全县体育设施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随着城市群众健身需求的不断提升,现有体育健身设施已满足不了城市居民的健身需求。在体育健身设施配建方面,农村的健身设施更少。同时,由于受到城市场地限制,各街道、居委会缺少配建器材的场地。此外,机关、单位、学校的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还需进一步落实。(二)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整合全民健身信息资源,为全县各单位及群众提供健身信息服务、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供健身咨询服务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国民体质测试制度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还需加强。健身设施责任主体还需明确,健身设施的维护、管理、安全使用还需加强。(四)学校体育工作亟待加强。据调查显示,全县中小学校超课时授课现象比较严重,学生课业负担较重,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学生睡眠普遍不足,多数学生缺乏体育锻炼的时间和空间,导致学生体质素质逐年下降状况令人堪忧。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文化需求,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健身权利,切实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我们今后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县上将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全民健身活动顺利开展。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尽快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二要大力宣传《条例》,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我们将有计划地举办“全民健身宣传日”、“全民健身活动月”等活动,编写指导群众科学健身的图片资料、电化教育宣传片,开辟黑板报、宣传栏,开设健身讲座,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体育锻炼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带头参加健身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三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体育设施。我们将把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统筹解决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分期分批建设一些公共体育设施,提高健身运动品位。在住宅小区、公共绿地、广场等规划建设中,配套相应的全民健身设施,提供健身器材,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锻炼和体育活动。同时将要求乡镇结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建立一个农民体育健身示范村(点),建立标准的篮球场、乒乓球室或设置其他体育设施。并要求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购买一些健身器材,创造健身环境,将全民健身活动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要突出“三个”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一是将抓好以学校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落实《全民健身条例》首先要把青少年体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把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运动会”的要求落到实处。办好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二是将抓好以社区为重点的城区体育。城镇社区可以成立基层健身体育社团、协会,不断增加全民健身晨、晚练点,为群众体育活动提供物质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办体育,加强体育社团建设和业务指导,推进体育社团管理规范化,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依托社区举办企业、机关体育比赛和民间体育活动展示,把群众喜闻乐见、文明健康、表演趣味浓厚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三是将抓好以乡镇为重点的农村体育。加大农村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将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健身的思想、观念、场地、器材以及健身项目问题,切实把农民的健身积极性调动起来。
五要创新工作思路,推动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我们将加强领导,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对全民健身事业捐赠、赞助,通过招商引资、民间投入等形式,开办适应群众消费水平的健身娱乐项目,建设经营性、公益性相结合的综合体育健身场馆,培育体育市场,提升体育产业水平,为群众体育活动提供更多、更全面、更优质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推动群众体育社会化、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