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一)评选活动启动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宣传部、中国体育世纪十佳评选活动组委会于2010 年10 月1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了隆重的启动仪式,自收到本通知起,各地方体育局根据通知要求,筹备启动各自的评选活动。
(二)地方评选(2011年3月-2011年6月)
1、各省(区、市)体育局按照评选活动组委会统一部署,根据评选原则,组织开展省(区、市)各自的评选活动。
2、各地的评选活动统一使用组委会提供的VI(形象设计),在原有设计的基础上,可以增加各省(区、市)自己的元素。
3、2011年6月全国各省(区、市)当地世纪十佳评选系列活动结束,评选结果在各地揭晓公布。
4、2011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将各自世纪十佳评选结果报送总评组委会(总评组委会设在国家体育总局宣传司)。
报送内容包括:
(1)省(区、市)世纪十佳评选的结果、人物、团队和事件的简介、图片、音像资料等;
(2)为了做好中国体育近代史相关书籍的编撰工作,评选过程中搜集整理的其它具有历史意义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也一并报送至中国体育世纪十佳评选活动组委会。
(三)确定总评候选人提名(2011年7月—2011年9月)
1. 提名:在各省(区、市)报送十佳人物和事件的基础上,由组委会评出获提名奖名单,具体人数由评委会确定。
2. 提名奖揭晓:2011年9月在京举办隆重的提名奖揭晓仪式,向各省(区、市)获得提名的人物、团队、事件等颁发荣誉奖章、奖品和证书。
(四)世纪十佳总评(2011年9月—2011年12月)
1. 公布世纪十佳候选人的评选标准,并在指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2. 为了体现评选活动的广泛性、公证性和权威性,终评将分为三大类4个奖项。
(1)公众奖即以大众投票结果为主要参照依据的奖项,将评选出“世纪十佳男运动员”、“世纪十佳女运动员”两个奖项。
(2)媒体奖即以媒体投票结果为主要参照依据的奖项,将评选出“世纪十佳荣誉团体”。
(3)专家奖即以专家委员会投票结果为主要参照依据的奖项,将评选出“世纪十大体育历史事件”。
3.投票结果的认定
(1)公众奖先由专家委员会提名,按照官方网站得票和短信得票的多少,确定评选结果。
(2)媒体奖先由专家委员会提名,由中国体育新闻工作者协会会员单位组织记者参与评选,按照得票多少,确定评选结果。
(3)专家奖先由专家委员会提名,由专家委员会投票确定评选结果。
(4)2011年12月举行中国体育世纪十佳颁奖典礼,给获奖人物颁发荣誉奖章、奖品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