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意外,邵斌的“改分门”事件,向着有利于中国裁判的方向进行。
其实,事情并不复杂。广州亚运会过去不久,普通网友都能从网上找到当时的比赛录像。通过录像,大家在事实方面已经形成了共识,那就是邵斌并不是“黑哨”,也不是刻意偏袒中国选手的所谓“爱国裁判”,他当时所做的仅仅是根据中韩两名选手的赛场表现,维护了打分的公正。
也正因为如此,邵斌才敢于站出来面对媒体,才敢于公然叫板国际体联,才会得到国人180度大转弯的支持,甚至成为不少网民眼中“挑战权贵”的斗士。
不过,撇开“邵斌成为国际体联内部斗争的牺牲品”之类的“阴谋论”,国际体联的固执也并非没有一点道理。
体操比赛打分有两组裁判,D组裁判打难度分,E组裁判打完成分。
作为D1裁判的邵斌,按照规则是“有权利控制每套动作的最后得分”的。问题在于,作为难度分的裁判(D组裁判)是否有权利改动完成分(E组裁判打的分)?在联网电脑上修改了分数,认为裁判长应该能够通过监控系统同步看到,是否就等于“通知”了裁判长,而不用以电话等直接方式“通知”?
显然,在这两个程序问题上,即使邵斌不是故意越权,也并不是无懈可击的。
我始终强调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前不久的佟文翻案,就“得益”于国际柔联在尿检程序上的明显漏洞,虽然那并不能证明佟文的清白。但是,如果容忍了程序上的漏洞甚至不法,后果将是更多的人可能蒙冤。
回到邵斌的“改分门”。“这对张成龙不公平,所以我才会改分”,邵斌显然在追求实体正义,这本身并没有错,但这不能以牺牲程序正义为代价。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今天默认了邵斌的这一做法,在这一具体的场次上得到了公正的结果,维护了运动员的合法权益,那么今后所有的裁判都可以这样改分,谁又能保证他们都会出于公心?
道德的力量永远不如制度的规范更可靠。
这就是程序正义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