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起诉中国运动品牌——乔丹体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昨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发出声明,称该公司对中文“乔丹”等注册商标享有合法的商标专用权,而且还透露过去12年间,曾先后注册了百余件并未使用的“防御性”商标。
乔丹体育在声明中指出,中文“乔丹”及图形商标分别于2005年及200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已经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
乔丹体育还表示,自2000年6月起,该公司即开始使用中文“乔丹”作为公司商号,使用中文“乔丹”及图形等作为注册商标。
乔丹体育在声明中表示,自该公司成立至2012年2月22日,迈克尔·乔丹先生从未就其姓名及中文“乔丹”商标事宜向该公司提出过异议或进行过接触。
乔丹体育表示,截至2月26日晚,该公司仍未收到国内外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
据了解,乔丹体育目前正处于挂牌上市之际,突然面临迈克尔·乔丹的越洋控告,乔丹体育品牌负责人黄涛对此表示不解。但黄涛同时表示,迈克尔·乔丹先生是一位伟大的篮球运动员,乔丹体育尊重其在篮球领域所作的贡献和成就。
乔丹体育还强调,2002年及2007年,与迈克尔·乔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耐克公司曾针对乔丹体育申请注册的八项商标提出过异议和复审,但被驳回。
乔丹体育透露,商评委认为迈克尔·乔丹仅在篮球运动领域里具有一定知名度,但“乔丹”为英美普通姓氏,“乔丹”并不与运动员迈克尔·乔丹具有唯一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