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日《韩国体育》记者关于青岛中能队与韩国K联赛仁川联队热身赛拒付裁判费的不实报道,现做出声明如下:
一、本次热身赛在清远恒大基地进行,我职业队从佛山乘大巴1个半小时到仁川联队所在的恒大基地进行比赛,在前期沟通中,并未涉及到相关裁判费用。
二、比赛当日,从我俱乐部抵达直至离开,没有任何人向我俱乐部提及裁判费用,赛后更换衣服后、进行告别后直至大巴车驶离,整个过程中裁判和仁川联队也未提出裁判费的问题。
三、赛后至今也没有人向我俱乐部及职业队提出裁判费。
四、仁川联队在恒大基地集训,队员步行至比赛场,并没有乘坐大巴,所谓裁判拦截韩国仁川俱乐部大巴不存在。
五、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我俱乐部十分重视,此种情况从未出现,按照惯例裁判费一般由主队承担,鉴于仁川联队对此事如此重视,我俱乐部为考虑不周深表歉意,决定立即联系仁川联队,支付1500元全部裁判费用及相应利息。
再次向仁川联队表示歉意。
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