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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乔”互掐品牌有争议 折射体育用品产业尴尬

2012年03月03日11:00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本报记者 龚洁芸

  北京时间3月1日,美国前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起诉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权一案已被中国法院正式受理,“飞人”发表声明:“我很高兴,中国法院受理了我的诉讼,以保护我的姓名权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且不论这场官司最终的输赢,这场诉讼的背后,也折射出中国体育用品产业的尴尬现状。缺少规模、缺少品牌,也缺少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是不少国内体育品牌的短板。

  敢打大牌明星的“擦边球”,事实上,乔丹体育并不是独此一家。据了解,在中国体育服饰市场,“姚明”、“易建联”、“科比”等巨星品牌都有出处,而叫某克随“耐克”、某迪随“阿迪达斯”、某步随“锐步”的牌子更是比比皆是。目前,我国共有上万家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但普遍规模偏小,大量的企业尚处于家庭作坊的水平,大家加起来可能还都抵不上耐克、阿迪达斯一个品牌的经济效益和影响力。缺少规模,起步较低,导致很多企业为了走捷径,直接“傍大牌”,用他们的一句行内话说是“你行我也行,先下手为强”。于是,大牌明星们还没有到中国来,但是,他们的中文名字都已经被注册掉了。

  也许有人会问:我们何必一定要“傍大牌”,难道不能自创品牌?缺少叫得响的自创品牌,是中国体育用品产业目前遭遇的另一瓶颈。体育用品产业是一个和体育明星、时尚流行等紧密结合的品牌产业。目前全球体育用品市场上85%的产品都属于品牌产品。品牌建设的灵魂是“文化”。品牌产品需要技术创新和产品营销,更需要“文化”创意,需要会讲故事。世界上绝大多数成功的体育品牌,产品营销团队都会用品牌来讲好自己的故事。而借助职业体育的大牌明星,推销自己的品牌,是耐克和阿迪达斯这样的国际品牌常用的营销策略。而在我国,由于李娜这样的职业体育明星还属于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品牌的推广方式都是单一的“三板斧”:“广告+奥运明星+赞助”。请来做广告的明星大多数都是奥运冠军,但是奥运会4年才有一次,没有一个持续的明星效应,品牌的影响力也就极其有限。此外,中国的品牌很少愿意在技术和设计上进行大的投入,在高科技方面不会“讲故事”,这样也影响了品牌的影响力。

  “傍大牌”,“山寨大牌”,曾是中国很多品牌“婴儿时期”走过的道路。当你处于幼小的阶段,也许没有人会追责你的幼稚和鲁莽,而当你长大后想展翅高飞时,你也许要为当初的这段幼稚付出代价。对于两“乔”互掐,记者曾采访了一些法律界专家,乔丹体育由于在商标注册上没有问题,最终也许不会败诉,但经过这场官司,品牌声誉肯定会受到伤害。这起案例,也给其他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

(责任编辑:贾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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