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用人制度的双轨制,一方面是上世纪60年底沿用至今的运动员编制,一方面是与世界接轨的职业化合同制,在目前的中国体坛并存。但双轨之间的矛盾似乎越来越大。
上月,青海省体育工作一大队教练员汪成荣在带领两名运动员在北京残奥会上斩获3金1银后,从中国残联得到了149.91万元奖金。青海体工大队要求他将奖金上缴重新进行分配,汪成荣拒绝后被停职。汪成荣认为奖金是他个人所得,而青海体工大队认为汪成荣被借调到中国残奥管理中心属于单位行为,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汪成荣有义务将奖金上缴组织,重新分配。
这一奖金风波与黄穗领“空饷”看似没有关系,但其实都是中国现行体育用人制
度的问题。成都体育学院教授、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生导师郝勤郝勤直言,由于运动员职业生涯的短暂性,在现行体制下,在运动技术学院和体工队中,最紧俏的资源就是编制。
郝勤说:“有编制就有正式工作。同样是运动员,有些达到了好成绩,就有了编制,工资福利劳保就有保障。但大量运动员没有编制。对于那些有编制的运动员,国家需要在他们退役后提供各种福利工资。但是这些远不够维持运动员的常开销。于是就出现了像黄穗这样不辞而别、出国淘金的运动员,也出现了像汪成荣这样自己去做兼职的教练员。”
郝勤指出:“像黄和汪这样能自己挣钱的运动员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由于国家补给不够,自身又缺乏文化知
识,出现了生存难和就业难的情况,比如举重冠军当搓背工,体操冠军沿街乞讨等等。”
反观世界体坛的用人制度,则几乎全部是职业化合同制。合同期内履行合同、认真比赛,合同期外自谋生路、自负盈亏。而不是中国这样搞举国体制、国营化,把运动员养起来。
郝勤说:“以上种种是中国体育的特有现象,要根本解决,有赖于体制改革。改革开放30年来,总体是向市场经济改革,而体育是个黑洞,训练、管理体制仍然是计划经济体制。目前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中,体育是特殊的。建议实行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而不是国家大包大揽、把运动员养起来。这可能对奥运金牌计划暂时有一定影响,但这才是真正的体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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