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律师:受贿身份需认定 望法庭重事实轻口供
2012年04月25日22:33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四三三
北京时间2012年4月25日,中国足坛第二批反腐案进入第二庭审日,原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在辽宁省铁岭市法院接受庭审。在庭审结束后,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天天体育》记者独家专访了南勇的代理律师孙晓洋。
孙律师虽然刚刚经过了的激烈庭审,但仍旧接受了记者的专访。就她介绍说,南勇最近这段时间情绪比较平稳,也一直在配合法庭调查。
南勇今日的庭审历时8个小时的时间,于18时11分结束。孙晓洋律师向记者介绍了控方起诉书中涉及的两个主要事实:“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是17项,共计148万多,而在这17项指控中,有三项涉案金额比较高。而其中一个在央视之前的报道中也已经有所涉及,也就是沈阳海狮队对南勇行贿,金额20万。但是,在今天的起诉中,除此之外,还有两个与沈阳海狮队有关的指控,再加一起一共是40万元。第二个就是与山东鲁能队有关,2000年上半年(起诉书中所指时间),鲁能队向南勇行贿20万元。2005年,还是山东鲁能,向南勇行贿30万元,这一共就是90万。而这些就是我们认为的主要事实。”
作为前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的辩护律师,孙晓洋表示,辩方并不否认南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不仅仅如此:“南勇虽然有一个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他还有一个身份是非国家工作人员,那么他受贿的客观事实是由他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为行贿方行了方便,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做出的客观行为,这个是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受贿罪首先就是要从身份上进行认定。”
最后,孙律师诚恳表示:“作为南勇的辩护人,我们一再提出,希望法庭重事实、重证据、不单纯听信口供。我觉得这也是庭审的意义所在。”(搜狐体育 四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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