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金罐到底该不该是纯金的?昨天下午,庄晓岩诉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健力宝公司)赠予合同纠纷一案,在广东三水法院开庭审理。
在1个半小时的庭审中,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最终未能达成调解意向,法庭将择日宣判。
这场庭审,庄晓岩本人并没有出现在法庭现场,一切都交给了她的代理律师杨富壮负责。
庄晓岩一方认为,健力宝公司当年在全国媒体前赠予了奥运冠军18个金罐,并明确表示每个金罐价值4万元,从这个意义上讲,健力宝赠予庄晓岩的金罐应该是纯金质地。
健力宝公司却认为,金罐为纯金打造的概念是庄晓岩的个人理解。健力宝方面的律师说:“当年在赠送奥运金罐的时候,双方没有就奥运金罐材质价格做任何形式的约定,所以不存在欺骗或者愚弄的事实。”不过,健力宝方面承认,1992年赠予奥运冠军的18个金罐的材质是金和银。
在庄晓岩律师出示的四个证据中,包括当年中国体育报、北京晚报和羊城晚报对金罐事件的报道,在报道中明确表明,金罐每个价值4万元。从对当时记者的采访和新闻稿件中可以证明,“金罐价值4万元”的说法来自于健力宝公司,这相当于健力宝公司向外界承诺了金罐的价值。
不过,健力宝方面对媒体报道的内容存在异议,“健力宝公司从来没有就奥运金罐材质价格做任何形式的约定,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健力宝公司曾经对新闻媒体表示每个金罐价值4万元。”
庄晓岩的代理律师杨富壮除了提出之前曾透露的“要求更换为纯金健力宝金罐、向原告赔礼道歉以及要求被告方承担诉讼费用”外,又临时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要求健力宝公司赔偿庄晓岩经济损失50万元”。
但在法庭辩论后,庄晓岩一方撤回了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的请求,这成为了昨日庭审十分受人关注的一幕。
尽管健力宝方面认为庄晓岩一方提出的临时诉求请求不恰当,但法院“为便于法庭高效解决纠纷,决定准许增加该项诉讼”。不过,在经过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后,杨富壮在最后的陈述阶段又撤销了道歉以及经济赔偿的要求。对此他解释说:“健力宝方面之前已经道过歉了,所以撤销。至于撤销50万元的经济赔偿,我们主要是从对方的角度考虑的。我们把赔偿变成补偿,把这个权利交给对方。”对于庄晓岩一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健力宝方面要求法院驳回。(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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