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滕伯格一“举”成名。一夜之间,他成了全球最知名的足球裁判,那张他高举红牌,托雷斯跪在他面前双手合十“求饶”的照片,占据了各大体育报章的头版。
这肯定不是克拉滕伯格想要的出名方式,在各大足球论坛和社交网络上到处都是骂他的声音,切尔西赛后指控他对马塔和米克尔有种族歧视的嫌疑(虽然并没有直接证据,他随身佩戴的耳麦录音也没有相关记录),连误判的获益者曼联的球迷也对他多有抱怨,认为不靠误判也能获胜,裁判的错误降低了胜利的含金量,还让曼联背了黑锅。
输掉比赛的切尔西觉得冤,赢得比赛的曼联也觉得冤,其实克拉滕伯格本人又何尝不冤?现在满大街都说他是曼联嫡系、爵爷“御哨”,却少有人提一年前那场曼联1比6惨败的曼彻斯特德比,执法者正是克氏。当然,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球迷们还是很乐意半开玩笑地将他上周末的表现定义为“戴罪立功”。
克拉滕伯格的判罚确实错了,但是,在我看来,这并不能反映他的职业素养,亦与职业道德无关。同样的情况,搁上任何一个其他裁判,同样可能出错。
一方面,现代足球节奏越来越快,主裁判的体力已经不可能顾及全场,即便辅以边裁和耳麦等设备加强沟通与信息获取,仍然难免挂一漏万。
另一方面,身体接触瞬间的具体情况很难通过高科技辅助判断,门线技术可以解决球是否过线的问题,鹰眼可以解决是否越位的问题(至于如何在判断的同时保证比赛的连贯性,这是另一个问题了),但要判断场上任一位置的两人间是否存在身体接触,准确率仍然堪虞。
最后,规则也留下了太多灰色地带和诠释空间。按照现行规则,跑动中的进攻球员在对方的防守下倒地,只有两种可能:对方犯规,或者本方假摔。而事实上还存在多种可能,比如攻方球员在确有身体接触但本可以站住的情况下摔倒——这算不算假摔?不久前的欧文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又如高速跑动时为闪避对方失去重心倒地,这算不算假摔。即便英超裁判规则已经有意识地将假摔、夸张摔倒、诱惑对方犯规等行为进行了注释,但“夸张摔倒”的界定,仍然非常模糊,全凭执法者的主观判定。比赛当场的电光火石之间要求裁判明查秋毫,未免太过苛求。
以现代足球的高强度,裁判的身体力有不逮,而高科技的进化水平也还有限,再加上规则的灰色地带和全球化的传播,裁判问题注定越来越刺眼。裁判确实负有直接责任,但是上纲上线到阴谋论和质疑职业道德的高度,却也不必。
要说克拉滕伯格是“黑哨”,从字面上来说倒也没错——在很多时候,裁判们无法及时看清事发地点的情况,两眼一抹黑之下确实只能凭感觉和运气执法,跟赌博差不多。克拉滕伯格只是赌输了而已。
咳,这就叫做时势造黑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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