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6年,蒙特约以神圣罗马帝国、天主教廷、西班牙女王以及新西班牙总督科尔特斯之命向尤卡坦半岛的玛雅三城邦奇琴伊察、乌希马尔和玛雅潘进攻,蒙特约父子经过二十年的征战,彻底征服了半岛上所有的玛雅城邦,西班牙征服者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他们将“异端”的玛雅祭司们或杀死或变为奴隶,此前玛雅祭司们编写了四季历法,第四季历法于2012年12月21日结束,这一天因此被玄学者们认为是世界末日。
末日情节在2012年底泛滥,即使在足球界也不例外。与已经盖棺定律的大连实德相比,上海申花依旧在不依不饶的折腾着,在末日预言来临前的20日,上海申花再传火爆新闻,队长于涛以自由身加盟上海申鑫。于涛转会的新闻不算吸引人,吸引人的是上海申花方面的反应:朱骏暴怒、申花方面表示要对簿公堂。
于涛的转会为什么会令朱骏如此暴怒?在过去的五年间,穷极折腾的上海申花为什么在2012年底一桩普通转会事件中爆发?阿内尔卡和德罗巴的加盟和欠薪对申花有何影响?上海申花的股权会怎样演变?我们来进入本期的特别关注。
于涛转会:阴阳合同大透底
2010年,孙祥从申花加盟恒大,随后,孙祥将上海申花告上法庭。申花与孙祥签了两份合同,足协备案的A合同上,孙祥的月薪为1.2万人民币,在孙祥与由UCITY签定的B合同中,训练津贴、出场费和赢球奖金数额明确,统计下来,2009年孙祥应得到74.8万人民币的各种奖金。
这就是朱骏最善长的阴阳合同,A合同为足协备案合同,以年薪计算,B合同为由他控制的其他公司与球员所签,体现训练津贴、出场费等等,最重要的一点是,B合同还有一项可人为控制“违纪条款”,一旦球员违纪,所有津贴和奖金统统泡汤,打个比方,比如球员这一天在训练中穿了一双红色的球鞋,而教练组成员要求球员换黑鞋,球员未换,可视球员为“球员不按教练员的安排训练”,可以任意扣津贴和出场费及奖金。
在孙祥讼上海申花一案中,于涛是站在朱骏一边的,原因很简单,朱骏握有对球员的生杀大权,他可以随意冷藏球员,亦可用“违纪条例”让其收入锐减。在于涛转会上海申鑫后,申花做出如此的表态:于涛同样签了两份合同,A合同为足协备案合同,A合同中,于涛与申花的合同年底到期;B合同为于涛与申花(其代理公司)的合同,即申花享有优先续约权。按照朱骏目前的理解,优先续约权还包括于涛的任何行为必须告知朱骏及其代理人,否则将被视为违约,要付100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朱骏表示,一切必须按照合约来办,人必须要契约精神。这个合约,指的正是于涛所签的B合同。
AB合同又称为阴阳合同,球员签阴阳合同的原因无非两点:一是阴阳合同可避税;二是在利诱、压迫和欺骗下被迫签了阴阳合同。要说明的一点是,阴阳合同中,球员是弱势群体,俱乐部可以通过阴阳合同条款任意削减各种奖金;但当球员准备转会时,所执行合同必然是其在足协备份的A合同。因此上海申鑫俱乐部对于朱骏的愤怒斥之以鼻,“人民法院又不是你家开的。”其原因正是因为在足协相关转会政策和法规的执行下,所选择执行的依据是在足协备案的A合同;按照足协章程以及相关法规,于涛以自由身转会申鑫没有问题,朱骏手中的B合同,不仅与中国足协的章程和法规抵触,与国际足联相关转会章程同样抵触。
朱骏方面在于涛转会事件后的歇斯底里,原因很简单,最近三年,为了生存于涛一直彻底的站在朱骏这一边;但当徐亮转会申花后,于涛为了自保选择了自由转会。朱骏一向将合同之类的游戏玩的游刃有余,但此次却在合同上摔了一个跟头。即觉得自尊心受辱,又因为无法拿到转会费而暴怒。更重要的一点是,于涛的离开对朱骏具有象征意义。我们将在下一章节中详细诠释这个概念。
[1] [2] [3] [下一页] |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