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付费足球场的使用问题,一点小摩擦最终演变成了群殴……结果,在这场四对二的较量中,伤人的四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处以了刑罚。
80后小伙小姜业余时间与朋友一起加入了一业余足球队,成了一名草根球员。去年夏天,小姜到甘井子一付费球场踢球,不过踢球时他们看到有两人也在这踢球。因小姜所在的球队已提前付了费用,所以球队领队便过去交涉,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进而厮打起来。小姜和其他三名队友于是上前“帮忙”。这四人的突然加入,打的杨某和赵某有些措手不及,被人一顿拳打脚踢后,二人受了伤。案发后小姜等四人被公安机关陆续传唤到案。经法医鉴定,杨某和赵某的伤势均已构成轻伤。
案件移送法院后,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小姜和其他三名被告人共计赔偿两名被害人经济损失13万元,二被害人也对小姜等四人的行为予以了谅解。但小姜等四人行为毕竟已经构成了犯罪。近日,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进行了一审宣判,四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文中人物为化名)蒋春艳 记者杨德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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