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 :4.12:交易保证金的概念
交易保证金也叫转会保证金,也叫交易花红,就是在合同中规定,如果该球员被交易的话,那么将会得到一笔额外的费用。但这只发生在他第一次被交易的时候,之后该条款就失效了。先签后换中如果有交易保证金的话,那么先签后换本身的这个交易不算,在随后的第一次交易中发挥作用。
交易保证金可以是一个固定金额,也可以是剩余工资的百分比,或者是混合规则(比如说100万和剩余工资的10%,二者取小这样的)。但这个数额有上限,就是保证金的实际金额不能超过剩余工资的15%。
举例来说,假设一个球员的薪水是5年,每年100万美元,交易保证金规定是50万美元,但在第三年,他剩余的合同就只有300万美元了,交易保证金需要低于该数字的15%也就是45万美元,所以50万就没有了意义,就变成了45万。同理,到第四年最高只有30万,第五年就只有15万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有几点:
1,在2011年劳资协议之前所签订的合同(提前续约按照签订时间而非执行时间计算),交易保证金是由得到球员的一方支付,在2011年劳资协议之后,交易保证金由送走球员的一方支付。
2,在计算剩余工资的时候,选项年是不包含在内的,除非该选项已经执行过了,但ETO算在内。
3,奖金合同中,需要满足条件才能拿到的那部分薪水(奖金),在计算的时候不算在内。
4,交易保证金不能让一个球员的薪水超过顶薪。
5,交易保证金是随着赛季进行而降低的。比如说此前举的例子,最后一年本来是15万的保证金,但如果在赛季进行到正一半的时候交易他,只需要7.5万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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