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三星杯围棋公开赛四分之一决赛中,中国的年轻棋手谢赫与胡耀宇先后淘汰了“石佛”李昌镐和“不败少年”李世石。中国棋手在“三星杯”和“正官庄杯”上的战绩对比强烈、反差巨大,在众多棋迷的心中情感上的满足应该说比战绩本身更重要。但是在笔者看来,最有意义、最值得反思的是在“三星杯”和“正官庄杯”赛事背后的规则问题。“正官庄杯”的参赛资格是指定的,“三星杯”的参赛资格是指定加选拔,而且“三星杯”给了全世界所有有意参赛的各种“成分”棋手参赛的权利。应该说谢赫和胡耀宇成绩的取得,首先得益于这种“给机会”的赛制规则。如果没有这种赛制,不要说他们得不到“免选”的资格,按照等级分排序也未必一定能去的上韩国(根据中国棋院2003年04月30日公布的中国围棋等级分排名,胡耀宇排名第6 、谢赫排名 第12 )。中国棋迷在感谢两位小将横刀立马、挽弓揽月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感谢“三星杯”的赛制规则呢? 笔者在拙文的开始就说,我这是外行看“门道”,内行看“热闹”??“歪批三国”,可怎么也没想到把规则扯了近来。既然遇上了,那就试着腾挪转换摆上个参考图: 中国围棋的现状似乎和现在中日韩三国的围棋规则有点相似,三国四方(应氏规则)四种规则在不同的时空起着作用。不过四种规则并没有在根本上影响围棋的交流,因为规则的背后是“主权”、是利益、是资本在发言,到谁家行谁的酒令暂时倒也无妨。不过你在“百度”搜索引擎上敲入“围棋竞赛规则 纠纷”几个字检索一下就会发现中国围棋的现状在相关的各种规则的运用、实施上,也许也能够找出点原因来。 近年来,各种比赛参赛资格(个人赛、选拔赛、团体赛、定段赛)的纠纷和规则有关,判定胜负的标准和规则有关,是否作弊的认定和规则有关,棋手奖金的分配还和规则有关……。这里我们不想逐一讨论规则是否合理、适用,只是我们发现规则的随意性太强。本来规则应该要有助于一种秩序的建立,可是实践中规则往往却破坏了秩序。 破坏规则、规则缺少权威最近、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今年在上海举行的全国围棋乙级联赛。 热热闹闹的“美女队”参加男队比赛,被媒体炒的沸沸扬扬,赚足了“眼球”,提高了点击率。“美女队”的东家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这次赛事最大的赢家,“美女队”的队员既得到了正常情况下无法得到的对局的机会,还领到了数额可观的出场费、对局费。可是有谁想过美女队参赛“师出无名”,违反了规则呢?笔者敢说许多参赛队一定想到了,可是“赛会规则”允许。他们也就只有叹息,咱们咋就没弄出个“靓男”队“征战”女子组的绝招呢? 还有,有着豪华阵容的香港新世界队以小分的微弱差距再一次与围甲无缘,也和规则的适用、解释有关。据说香港新世界队事后提出了申述,甚至还要提起诉讼,只是不知最后为什么没有了下文。 关于以上的问题,笔者曾在4月11日以《复盘2003全国围棋乙级联赛 美女参赛“师出无名”》为题“灌水”。感兴趣的朋友检索一下,欢迎斧正。 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就不在赘述了。 规则是社会文明与秩序的保证,规范是在互动中妥协的一种合约,制定了就要共同执行。否则我们就要付出比没有规则、没有规范更大的代价。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几乎所有规则以及由规则引发的的矛盾背后 ,无一例外的都是是市场经济规律在起着作用,与其说是人在对规则“投票”不如说是“资本”在投票更确切些。规则要合理,要能够反映各个方面的利益,这样才能够在执行规则中使得执行规则的各方、人人的利益最大化,进而达到整体上的利益最大化。 这里套用一个现成的话,规则出效益、规则出战斗力。 您(王汝南)说围棋的有关规则是不是应该全面检查、改革一下呢?(稻草人)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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