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旦足球裁判员在执法比赛过程中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为左右比赛结果,为他人谋取利益,被最后认定为受贿罪,那么犯下受贿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黑哨”,将有可能被依照法律处以极刑。 根据我国《刑法》386条规定,受贿罪的刑事处罚根据受贿所得数额以及情节比照贪污罪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比照《刑法》383条规定,犯受贿罪将受到如下惩处—— 个人受贿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得知,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将被判处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量刑过程中,决定采取最高刑罚或是低限刑罚的主要依据在于“犯罪情节”是否“严重”和“特别严重”。 根据《刑法学》中的解释,界定情节严重程度是由受贿数额、受贿次数、受贿手段、社会危害性等诸多方面决定的。 根据浙江绿城俱乐部的举证,部分裁判员一次或数次收受该俱乐部的贿赂均在万元以上,个别裁判员累计数额已达十万元以上。同时,依据常识性判断,收受贿赂的裁判员一般不会只收取一家俱乐部、一场比赛的财物。绿城俱乐部还指出,个别裁判员主动索贿,并威胁如果不给钱就会如何如何。综上所述,个别裁判员在受贿数额、次数、手段等诸多方面已经构成“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专家:多“严重”会判死刑? 据新浪网转发《江南时报》报道就“司法介入”问题,记者分别咨询了几位法律专家。有专家指出:“黑哨”受贿情节严重可能被判极刑。 绿城老总宋卫平称其俱乐部向裁判行贿数额达42万,某刑法专家说:42万不是个小数目,肯定能构成行贿罪。如果这都是个人行贿行为,就足以够上死刑的量刑标准;属于单位行贿,除了对单位处以罚金以外,还要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裁判受贿,如果裁判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他是在从事公务,拿这么多钱肯定构成受贿罪。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受贿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将肯定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就会被判死刑。何谓“情节特别严重”?比如(裁判)对俱乐部说,你要不给钱我就给你吹输,这样的属于索贿,肯定要被判死刑。(木工)(中国足球报 赵了了) (中体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