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1年11月12日-14日在深圳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获得决赛资格的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个人项目:绳、圈、球、棒 集体项目:5人棒3绳2球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 198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二)参加人员: 在2001年全国艺术体操九运会预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前10分、个人全能前18名和集体全能前12名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均可参赛。凡参加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的单位,可报教练员2人,领队、舞蹈教练、乐师各1人。只参加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舞蹈教练、乐师各1人。 (三)报到前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凭医院证明办理更换手续;报到后,一律不得更换。 五、竞赛办法: (一)团体总分:以个人项目团体赛和集体项目全能赛相加的总分计算成绩。 个人团体赛: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每名运动员要完成1-4套动作(最多),每个团体必须由不同运动员用每项器械完成3套动作,总计为12套动作。 (二)个人全能赛:以四个项目相加的比赛计算成绩。 (三)集体全能赛:参加比赛的每个协会应做两套不同的动作(比2轮),以4套成绩相加计算全能成绩。 (四)比赛设表演项目,每队准备一个艺术性强、形式新颖的节目,人数不限。(五)采用2001年国际体联颁发的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 (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总分:将个人团体运动员所完成的12套动作(每项3套)中的10个最好得分相加,和集体项目全能成绩相加计算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录取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二)个人全能:完成4套器械动作,并将动作的得分相加,获得最高分的运动员为获胜者,录取前8名。若任何名次并列,则并列的名次按下列办法处理。 --将已获得的4套动作的得分相加(这4套动作的得分是在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情况的所有裁判员的评分); --第二种比赛所获得的最高分; 若仍并列,则名次并列的所有运动员都将保留她们的并列名次。 (三)集体全能:以全能赛2轮4套成绩相加计算全能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若任何名次并列,则并列的名次按下列办法处理: --将已获得的4个得分相加(这4个得分是在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情况下的所有裁判员的评分); --预赛中的最高分。 七、报名和报到: (一)运动队报名报到按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裁判员报到时应带裁判证书和裁判服,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不予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 八、裁判员:选派办法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九、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其他: 各单位必须按规则的要求,将运动员的第一套动作音乐录在金属录音带或CD盘的开头部分,并注明姓名、单位、所有器械符号、音乐的长度、音乐的名称以及作曲者的姓名。在报到时将录音带或CD盘交大会,由大会统一播放。 十一、关于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的有关问题,参照《关于全国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比赛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体操字(1999)237号」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搜狐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