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赛日期和地点: 2001年11月12日-24日在龙岗广东国际自行车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解放军、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石化体协及其它有关行业体协。 三、竞赛项目 场地赛:男子:争先赛 1公里计时赛 4公里个人追逐赛 4公里团体追逐赛 记分赛 奥林匹克竞速赛 凯林赛 女子:争先赛 500米计时赛 3公里个人追逐赛 记分赛 公路赛:男子:40公里个人计时赛 180公里个人赛(集体出发) 女子:20公里个人计时赛 50公里团体计时赛 80公里个人赛(集体出发) 山地车:男子:越野赛 女子:越野赛 四、参加办法 (一)预赛: 1、各单位可报领队、医生各1名,男运动员22名、女运动员20名。教练员及机械员的人数按运动员总人数的4:1配备。 运动员人数工作人员人数 4人以下1 5-8人2 9-12人3 13-16人4 17-20人5 21-24人6 25-28人7 29-32人8 33-36人9 36-39人10 40人以上11 2、年龄限制: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不得参加。 3、每项目每单位报名和参加比赛人数: 项目报名和参赛人数 场地赛:男、女争先赛各3 男1公里、女500米计时赛各2 男、女个人追逐赛各2 男团体追逐赛4 男、女记分赛各2 奥林匹克竞速赛3 凯林赛3 公路赛:男、女个人计时赛各2 女团体计时赛4 男、女个人赛(集体出发)各6 山地车:男、女越野赛各6 (1)场地项目:2000年至2001年冠军赛,每年4站比赛,各取3站单项最好成绩与锦标赛的单项成绩积分之和,确定参加第九届全国运动会各单项决赛的人(队)选。 (2)公路项目:2000年至2001年公路冠军赛与锦标赛的成绩积分之和,确定参加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男、女公路单项(个人赛、计时赛、团体计时赛)决赛的人(队)选。 (3)山地车项目:2000年至2001年山地车冠军赛,每年5站比赛,各取4站越野赛最好成绩与锦标赛越野赛成绩积分之和,确定参加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男、女越野赛决赛的人选。 (4)积分按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摩托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已颁发的《关于运动员积分制和国家自行车集训队选拔办法》修定稿执行。 4、特别条款: (1)获得2000年奥运会前80名的运动员,可直接进入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相关项目的决赛;获得奥运会前3名的运动员,除可获得相关项目的决赛权外,还可获得2个项目的决赛权,项目自选。上述运动员参赛权,不占全运会参加决赛的总名额。 (2)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如因伤、病等非正常因素不能参加决赛,可由本单位已取得单项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参加同一项目的比赛。 (3)获得团体项目参加决赛资格的单位,可自行调整参赛人员,不受限制,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已取得决赛资格的人员。 (二)决赛: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及机械员的人数按运动员总人数的4:1配备(同预赛)。 2、运动员人数按预赛场地、公路、山地自行车比赛各项目的录取名额参加。即: 场地:男子:争先赛前24名;1公里计时赛前16名;4公里个人追逐赛前16名;记分赛前24名;凯林赛前24名;奥林匹克竞速赛前10名的队;团体追逐赛前10名的队。 女子:争先赛前24名;500米计时赛前16名;3公里个人追逐赛前16名;记分赛前24名。 公路:男子:40公里个人计时赛前20名;180公里个人赛(集体出发)前50名。 女子:20公里个人计时赛前24名;50公里团体计时赛前12名的队;80公里个人赛(集体出发)前50名。 山地车:男子:越野赛前50名。 女子:越野赛前40名。 3、凡录取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原项目的比赛。如因受伤,必须有证明并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可由本单位运动员替换,项目不变。比赛7天前不得换人。 (三)参加预赛和决赛的运动员须持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核发的2000年和2001年度会员证,并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2、竞赛器材:服装、器材、车辆自备,比赛车辆必须执行体自摩字(1999)311号《关于九运会自行车项目比赛器材的规定》的通知。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戴经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认可的安全头盔,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 1、各单位须将报名表一式两份,于赛前30天(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摩托击剑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邮政编码:100043)和承办单位,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以不参加论。 2、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 (二)决赛 按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八、裁判员 预赛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摩托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决赛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九、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搜狐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