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通知俱乐部补齐欠薪 否则将会剥夺联赛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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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5日03:55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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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郭梁)昨天,中国足协向全国各支甲、乙级球队发出通知,要求各俱乐部严格执行工作合同,不得拖欠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奖金。足协在通知中还明确表示,如果俱乐部不能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明年将不能参加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
中国足协在通知中说:“近段时间,一些俱乐部的运动员、教练员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国足球协会反映了个别俱乐部拖欠工资奖金的情况,这类问题过去也时有发生。俱乐部不能按照工作合同的规定,按期发放工资奖金,甚至长期拖欠的行为,不但有悖劳动法,也对中国足球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足协具体规定如下:
一、要求各俱乐部严格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的有关规定,严肃对待与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按期发放工资奖金。
二、各俱乐部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工作合同规定的数额,补齐此前拖欠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
三、各俱乐部在2004年注册之前,按照工作合同规定的数额,将2003年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全部发放结清,并在注册时提供上述人员签字的确认材料。
四、不能执行、完成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确认材料的俱乐部,其球队将不能参加中超、中甲或中乙联赛。
在目前甲A各队当中,拖欠工资、奖金现象比较突出的是辽宁队,对于中国足协颁布的新规定,辽足总经理张曙光表示:“俱乐部拖欠队员工资的事情比较复杂,有很多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况且俱乐部外面还有很多款项没有收回来,不过我们会严格按足协的要求,尽快解决拖欠队员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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