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宣武法院昨日决定,将在 29日 14时开庭审理龚建平涉嫌受贿一案,使得这桩引人注目的足球裁判员受贿案有望在春节前能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昨日,记者向正在外地为龚建平一案调查取证的律师王冰询问了有关情况。据王冰介绍,昨日中午宣武法院通知他到法院领取龚案材料,由于他出差在外,他的助手侯翼雁前往宣武法院领取了龚案开庭通知书,通知书说“本院受理龚建平‘企业人员受贿一案’,定于 2003年 1月 29日 14时在本院 58号法庭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51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特通知你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准时出席。” 对于法院的这个开庭通知,王冰律师表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自从 1月 16日宣武法院通知他可以阅卷并就龚案展开律师调查后,他一直进行着紧张地工作,连周末也加班加点工作,目前调查取证工作比较顺利,预计可在下周初完成对龚案的律师调查工作,因此, 29日下午开庭是一个合适的时间。龚建平是以涉嫌受贿而于去年 3月 15日被宣武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到今年 1月 15日正式被宣武法院受理,历经了 10个月之久,其间宣武公安分局在第一次将龚案移送宣武检察院时,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龚案退回过一次,要求宣武公安分局对龚案进行补充侦查,这也说明龚案的案情比较复杂,特别是对龚建平的身份及罪名界定方面公诉机关遇到一定的麻烦,这恐怕也将是 29日法院开庭时,控辩双方交锋的最大焦点。 据了解,宣武法院在 29日庭审过程中要经过质证、辩论和被告最后陈述三个阶段, 29日下午龚案能否有一个明确结果,要看法院当天审理的进展情况。 (李 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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