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车祸案上午开庭 张玉宁缺席庭审(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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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4日16:04
东方网-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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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东海)拖延达三年之久的曲乐恒车祸索赔案终于有了最新的进展。今天上午9时,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作为本案的被告人,张玉宁没有出席今天的庭审。
据了解,此案的焦点问题不是在谁会胜诉,而是在于张玉宁一方到底应该在这个案件当中赔偿给曲乐恒多少损失。在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上,两方产生了非常大的分歧。曲乐恒的代理律师认为,关于此案中的赔偿,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依据来进行计算衡量。《民事诉讼法》中在赔偿年限上以现在中国人口平均寿命减去现在年龄为标准,即46年(72-26)。而受张玉宁全权委托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此案件中,张玉宁应该赔偿的金额应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而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被告方只需要负责原告方未来20年的生活保障和相关治疗等费用。
因此,到底应该以什么法律法规来计算赔偿金额是今天庭审的焦点之一。除此之外,在一些具体细节上,双方也有不同意见。如曲乐恒认为,张玉宁应该负责他未来46年中轮椅、导尿包等一系列由医院开具的所有残疾人必须用具,但张玉宁家则只认可其中的部分。
此外,曲乐恒向张玉宁索赔100万元的精神赔偿费也是双方此案中的一大分歧所在。据悉,曲乐恒已经通过媒体公开表示,如果赔偿数额达不到自己的心理底线,他肯定还要上诉。
如果赔偿金得不到满足,曲乐恒还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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