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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科比:我总算是看到希望了。(设计对白) |
4年监禁或者缓刑20年,这样的处罚让人始终对科比·布莱恩特的前景不敢乐观。不过,布莱恩特花大价钱请来的律师也不是吃素的,目前他们紧紧抓住当地警方的“违法审讯”环节,让法官也不得不承认,对布莱恩特取证的过程中可能有不符合正规程序的地方。
布莱恩特的律师哈尔·哈丁认为:布莱恩特被捕当晚(2003年7月4日),警察道格·温特对他的身体检查、取证不符合规定。因为据科罗拉多当地法律规定,警察只可以在白天对这些东西进行取证。温特警官说他并不知道有这条法律,另外他还承认,只有一张逮捕令是不可以对布莱恩特进行取证化验的。
在原告方看来最重大的证据———“血衣”的问题上,也有了争执。布莱恩特的律师坚持声称,因为警察在取证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这些东西都是动用非法手段获得的,因此这些物品不可以用作给布莱恩特定罪的证据。
虽然温特警官逮捕布莱恩特当天做的录音中,存在很多对布莱恩特不利的东西。而且其中的事实也为科比本人所承认。但哈丁律师认为,科罗拉多地方警察一般都是对嫌疑犯进行录像审讯,而对布莱恩特只是录音,似乎也不符合规定。对此温特警官也只是回答“我只是使用了我觉得最合适的设备”。
除了以上几个有利科比翻案的环节外,科比的律师们还有一个撒手锏,那就是原告此前曾两度自杀并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物的历史。“因为原告的一切证词都格外重要,所以辩方应当获准对她的(证词)可信性进行验证。”科比的律师表示。
不过也有人认定科比的形势并不那么美妙,虽然科比辩护律师们目前紧揪不放“违法审讯”。“如果他当时是作为证人被讯问的,他就必须乖乖地接受警方的细致检查,他现在说任何话都不可能改变当时的供词,他当时应该格外仔细,我觉得科比的两位律师不可能在这一点上帮他(翻案)。”丹佛当地的一位前检察官希尔弗曼如是说。
暂时来看,布莱恩特的律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能否得到法官最终认证,还要等待下一轮审判。(吴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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