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煜明)为了保证中超的良性发展,在昨天备受关注的中超会议上,中超委员会对球员的薪水没有进行硬性规定,只是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将主动权交给了俱乐部。 据悉,中国足协此前针对球员薪水问题进行了仔细考虑,单纯的“限薪”并不是推动中国足球进步的主要手段。在结合了欧美俱乐部此方面的经验后,中超委员会给俱乐部指定了三项原则:一、每家俱乐部只能签订单一合同,委员会随时会对俱乐部进行调查,一旦违规严厉处罚;二、明确合同中球员的薪水为税前标准;三、整个俱乐部工资标准不得超过俱乐部年经营收入的55%。这三项原则的建立实际上就是明确了大的框架,俱乐部有钱可以给球员高薪,但不能超过百分比界限。如果超过,中超委员会第一年将给予其警告、扣除积分等惩罚,连续两年则将球队强制降级。对于球员来说,工资改成税前,意味着球员收入将有所下降,但俱乐部在这方面肯定会给球员补贴,相当于俱乐部和球员各交一部分税,但俱乐部缴税部分也要算在55%以内。 对于“限薪”问题,除了辽足俱乐部总经理张曙光外,其他老总都认同委员会指定的标准。国安俱乐部总经理杨祖武表示,的确队内有几个队员工资很高,但因为有大量年轻队员,所以总体标准肯定控制在55%以内。国内工资比较高的俱乐部鲁能、实德也同意委员会制定的原则,事实上俱乐部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控制年轻队员的工资标准,至于老队员毕竟可打的年头已经不多,高一点也可以理解。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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