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奋飞)昨天下午,龚建平的家人已经在家中给龚建平摆起了灵堂,由于事情来得过于突然,龚建平的身后事如何操办,还没有具体研究,要等到过几天才有结果。龚建平的灵堂就设在家里的小厅内。照片旁是两个由家属送来的花篮,三个龚建平早些时候的学生在厅里帮忙,龚建平的爱人索老师由于心力憔悴,躺在房间里休息。 龚建平的家人拒绝了记者拍照的要求。龚建平爱人的表姐在厅里向记者介绍了一些情况。“不久前我们才得到血癌的诊断书,心理虽然有准备,但还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好在石油附中(龚建平爱人所在单位)的领导都帮着处理这些事情,可是把她(龚建平爱人)累坏了。” 龚建平的身体状态自从入狱后就急剧下降,服刑期间,他在狱中三次重度昏迷,经过紧急抢救之后才恢复。 去年10月保外就医后,一度在医院接受治疗,但由于无法支付巨额医疗费,只能回到家中休养。当时的病症是肺部感染,心脏等器官都出现了衰竭现象。一个多月前才被确诊为血癌。 ■新闻回放龚建平案大事记 2001年12月,浙江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收到了一位名为“还有良知的裁判”的《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和4万元钱,当时就有人推测此乃龚建平所为。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3月18日,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宣武分局看守所。 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正式批捕龚建平。 2002年9月16日,龚案依法由公安宣武分局移交给该区检察院。 2002年10月16日,因证据不足,龚案被宣武区检察院退回公安宣武分局补充侦查。11月16日,分局第二次移交龚案。 2003年1月29日,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原判。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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