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届现代奥运会时,一名英国运动员和一名德国运动员合作,拿到了网球男子双打的冠军。但此后,奥运会要求必须以各奥委会为单位参赛,这种两国选手合作的情况不复存在。时至今日,大量运动员更改国籍却成为奥运会上另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开始时,许多国家都不认同“更改国籍”的做法,古巴、肯尼亚等国家就严格限制本国运动员的“叛逃”行为。1990年前苏联和东欧剧变后,大量优秀运动员和教练纷纷出走他国。比如格里戈里耶娃离开俄罗斯加入澳大利亚籍,并且在2000年奥运会上为澳大利亚获得女子撑竿跳高银牌。原籍阿尔巴尼亚的迪马斯于1992年加入希腊籍,接连在3届奥运会上为希腊获得3枚举重金牌,并参加了本届奥运会。
目前国际奥委会对运动员的国籍规定如下:“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必须是选派他参赛的各奥委会所在地的国民。如果一个运动员具有多重国籍,他只能选择由其中一个奥委会派出参赛;如果运动员改变了自己的国籍或取得新国籍,必须在改变国籍或取得新国籍3年以后才能代表新国家参加奥运会,但是如果取得了有关国家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同意以及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批准,这个期限可以缩短甚至取消。在奥运会中涉及到运动员国籍问题的一切争端,都应该由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根据以上原则来加以解决。”运动员只要遵守有关规定,国际奥委会就不会在国籍问题上过于计较。
由于更改国籍的限制越来越宽泛,因此“转会兵团”在当今奥运会上日益呈扩大化的趋势。像在本届奥运会上,最令人震惊的是为牙买加征战了6届奥运会的44岁著名短跑名将奥蒂,这次却是代表斯洛文尼亚参赛;前古巴三级跳远选手阿尔达玛改为代表苏丹参赛;参加女垒比赛的希腊队,其实就是一支“美国二队”,她们当中很多人居然此前从未到过希腊,获得参赛批准只是因为她们的祖父母是希腊人。
不过,大量运动员更改国籍的原因是富国开出高工资。比如前肯尼亚著名中长跑运动员切罗诺已入籍卡塔尔,他的名字也改为萨伊德·沙赫恩。去年,他为卡塔尔赢得了该国历史上第一枚田径世锦赛金牌——3000米障碍赛冠军,而卡塔尔为此付出的代价是100万美元的转会费和每月1000美元的工资。希腊队为捍卫东道主的荣誉,此次有1/5的选手是雇佣兵,他们为每枚金牌开出的价码是20万欧元。选手为牟利而更改国籍参加奥运已在国际体坛引起争议,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曾说:“我们不希望看到运动员只是因为高工资的诱惑,就转变国籍为另一个国家比赛。从道德的角度讲,这一现象应该避免。”本报记者张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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