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裁判的故意压分?还是观众的情感战胜了理智?
裁判一定是“黑”的吗?或者说,群众的眼睛真的永远雪亮?
28岁的俄罗斯老将涅莫夫未能拿下单杠奖牌,各大论坛、各大媒体一片讨伐之声,对于本届奥运出现的任何误判或者失误,都“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断”。然而,窃以为,裁判并非真是“黑手”,雅典体操馆之耻,耻在改判。
首先是关于涅莫夫的整套动作,他完成了6个空中腾越,分别是:直体特卡切夫、特卡切夫、特卡切夫、京戈尔空翻、屈体2周越杠抓杠和特卡切夫,其中4个是连续完成。然而,腾越动作很多,单个动作难度却不大,均为D组难度,特卡切夫和京戈尔空翻已经有20多年历史,连续完成也只有0.1的加分。尽管这些动作完成得高而飘,全部加起来后起评分也达到了10分,但在专业裁判眼中(尤其是注重动作难度胜过艺术效果的裁判眼中),缺乏E组和超E组动作,自然是技术水平尚有不足的佐证。
而在他后面出场的保罗·汉姆,尽管只完成了2个腾越,但这2个腾越动作是直体2周越杠抓杠和转体1周半抓杠,其难度远远大于涅莫夫的屈体2周,他的整套动作更包含了单臂大回环接转体360度的串连,这个动作的难度要远高于直体特卡切夫,中国队在男团决赛中滕海滨就因这个动作失误而掉杠。两人的起评分同为10分,但后者的E组动作多一些,裁判将分数提高一些也是情有可原。更何况,这世间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要知道当我们的选手有能力和霍尔金娜在高低杠上、在平衡木上一争高下时,中国网站媒体均在讨伐裁判给霍美人加了印象分;当2000年杨威与涅莫夫争全能金牌而最终失利时,我们也曾说“因为涅莫夫是世界名将,俄罗斯在体操界实力雄厚,所以……”
其次是观众的嘘声。在保罗·汉姆的金牌问题以及霍尔金娜全能“可能”存在压分问题后,体操馆的观众自然会有对美国运动员的抵触情绪。再加上涅莫夫不仅是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全能冠军,更以28岁的高龄出征雅典,崇拜者众多,观众自然更为他作声,这种支持与其说代表着真正的“公平”,倒不如说是对涅莫夫10年体操生涯的肯定,是善良的人们在对规则的半懂不懂间用情感做出的选择。而出人意料的是,裁判竟然改判了,自己破坏了“裁判判决结果不容更改”的天条,而且在改判之后,涅莫夫的排名并没有出现任何变化。
2002年盐湖城,在加拿大代表团上诉后,奥委会给该国的双人滑选手追加了一枚金牌,成为了冬奥会的耻辱。而昨日,这一次改判,也将永远成为体操界、以及夏奥会的耻辱。
注意,是改判,而不是给涅莫夫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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