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松报道 拖延多时的球员限薪议题有望在本月26日的上海峰会上拍板定论!据了解,不少俱乐部反映因球员薪水过高,增加了俱乐部的经济负担,无法达到中国足协对首届中超联赛各俱乐部必须盈利的要求;但作为限薪主体的职业球员对此意见很大,一些老球员甚至萌生出建立球员工会保障自身权益的念头。
尽管限薪方案还未最终出台,但该方案已有蓝本基础了,即2003年9月中超联赛部起草的“限薪规定”。在这个规定中,足协将俱乐部所属球员分为三档:第一档是未满18周岁而进入一线球队的运动员,因为他们还不属于职业球员,所以不得领取工资,只能获得必要的生活津贴,津贴费应为国家规定的需交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标准、即800元以下。第二档球员从18周岁到22周岁,中国足协设定这部分人的每月工资下限是3000元,即年最低工资为3.6万元,同时足协建议各俱乐部设定工资上限。改革幅度最大的一点针对的是第三档,即年满22周岁属当打之年的国内球员,中国足协对他们的最高工资没有做出规定,其每月工资最低保障线在5000元。此举其实已变相取消了原先设定的甲A球员月工资不得超过1.2万元、月训练费用不得超过3000元的所谓“限薪令”。该规定并未涉及是否对国字号球员进行特殊照顾,也暂时未对外援工资做出规定。中国足协原先规定每场比赛最高赢球奖金为40万元,允许俱乐部重奖球员,把赢球奖金和球队积分挂钩,按“3分、1分、0分”的原则,将1分的最高奖金额设为20万元,即每场赢球奖金放宽至60万元,平球奖金为20万元。
据悉,总局有关方面已要求将职业球员的上限薪金控制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而这一修定意见将成为本届峰会的讨论重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一线队主力球员的工资基本在150万元至200万元间,一些大牌球星的收入总和甚至能突破300万元大关,限薪令对这部分球员的利益影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