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终审判决,曲乐恒及其家人和律师有怎样的反应?也许从曲乐恒在法庭上的表情便可略知一二。但对于这样的判决,曲乐恒一家人会做出怎样的解释?他们究竟对哪些判决条款感到不满?他们会做怎样的行动?记者于昨天下午来到了曲乐恒的家里,与曲乐恒及其家人进行了深入的谈话。
一走进曲乐恒家的房门,记者看到门对面的墙上挂着数千只千纸鹤。曲乐恒的父亲曲明书告诉记者这是一位小球迷送来的,曲乐恒很珍惜这些小礼物,所以他让我们帮他挂到这个醒目的地方。在与曲乐恒的交谈中,记者发现曲乐恒本人主要对终审判决中的生活补助费、误工费、本案所适用的法律和判决没提到张玉宁对曲乐恒公开道歉这四项表示无法接受。
对于生活补助的费用,曲乐恒表示,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人们都是靠自己的本事生存,而且现在的贫富差距很大,自己从一个职业球员变成了残疾人,从经济上的损失是巨大的。曲乐恒接着说,“而终审判给我的生活补助却由一审的130500元减少到93080元,这数目只对我未来20年负责,也就是说20年内我的生活费用平均每月只有387元,这还不及一个普遍农民的收入,而且20年后就没保障了。”对于终审判决中从56.7万元降低到48.6万元的误工费,曲乐恒认为法院不应将自己与辽宁足球俱乐部的合同作为判决我误工费的依据,“合同只是证明我与辽足有工作关系,并不能说明我的年收入,我的收入应该以我工资条等为依据。合同只是写明了我的基本工资为1.8万,而且不包括奖金。但我的实际收入都是在2.1万元以上,法律规定的误工费也是基本工资加奖金。”曲乐恒接着告诉记者,得到多少钱并不重要,自己只是想维护一个残疾人的基本权利,自己受到如此大的打击,张玉宁在没受伤的情况下没能第一时间把自己送往医院,而且连个道歉也没有,他们家人还当着法庭和法官的面骂人,这使自己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另外一点就是在本案中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到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否适用于本案,本次中级人民法院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但曲家也有曲家的依据,曲乐恒的母亲表示,当时一审中就出现过这个问题,而且适用的就是最新颁布并实施的法律,如果当时用旧法,张玉宁可能就进去了。而曲乐恒认为最高人民法院颁布这本司法解释就是本着与日俱进、保护受害人的宗旨,而这个案子却没能适用该法,那就失去了颁布该法的精神和意义。
最后,在回答是否会继续申诉时,曲恒乐表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很有可能提出申诉,同时他还告诉记者自己的律师也做好了申诉的准备,但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的手续非常繁琐,而且成功改判的可能性很小,但曲乐恒表示依然会坚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