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刘翔正在上海莘庄基地备战2月19日开始的全国室内锦标赛。而在比赛开幕的前一天,也就是2月18日,刘翔诉北京一媒体及某商场侵权一案将于上午9时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1月31日下午,刘翔的代理律师刚刚从法院领到传票,他在接受记者的独家采访时表示,本案的关键在于侵权是否成立,至于赔偿金的多少倒在其次。
不愿透露姓名的刘翔律师告诉记者,拿到传票后他第一时间用手机短信分别通知了孙海平、刘翔师徒,但因为二人正在训练馆训练,他并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回复。由于已将官司全权委托给律师,2月18日的庭审原告方将只有他一人出席,刘翔和孙海平均不会到场。
刘翔律师告诉记者,本案的被告共有三个,分别是某报社及其网站和某商场。去年12月21日,原、被告曾进行过一次证据交换。其中被告方面提供的证据多达几十份,包括广告合同、公证确认及照片的合法来源等等,而原告方也出示了报纸版面、网站内容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员肖像管理、使用的规定等证据,也有三四十份。刘翔律师说,2月18日前,他还要再对手里的这些材料进行分析。在开庭后,也不排除双方庭外和解的可能。“关键是认定被告确实侵犯了刘翔的肖像权,最后赔偿多少,我们并不在意。”刘翔表示如果胜诉,不论最终裁定的赔偿金是多少,这笔钱都将捐给慈善机构。(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