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足俱乐部执行董事张曙光病了,虽然只是小染风寒,但在这个特殊的关头,他这次卧床还是很容易被人联想成“急火攻心”。几天前,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辽足告上法庭再次将后者推入了债务官司,本就被钱折腾得奄奄一息的辽足因此又背上了一个巨大的经济包袱,张曙光为此病倒也在情理之中。不过,昨天躺在病床上的张曙光在面对本报记者的提问时却作出了非常高调的回应。
“我们确实欠北京三元公司200万元,这是没什么好抵赖、没什么可回避的事实。现在我们正在等着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的诉状,诉状一到我们俱乐部,我们将立刻根据要求来偿还这笔欠款。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辽足绝不当无赖,要不是现在确实面临着资金困难,这笔钱我们早就还上了。”张曙光表示,之所以辽足要“等到诉状下来之后再启动还款动作”,主要还是想多争取些时间来筹集钱款,目前嘉华回沈办厂一事尚未出现实质性进展,200万元对辽足而言还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由于身体不舒服,嗓音嘶哑的张曙光没跟记者聊太多,最后他委婉地表示,辽足之所以要如此高调地面对三元催欠官司,主要是想作出一个姿态来给别人看,“中誉等公司也拖欠着我们辽足一大笔钱,我们希望能在这个问题上先作出一个良性的表态,然后影响到别人。还是那句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辽足很认这个理儿!”
背景回放
由于拖欠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冠名费和2万元广告费用,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嘉华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上了法庭。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期开庭。
据悉,西城法院是本月初接到的原告起诉,上周,该院已经向被告辽宁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和北京嘉华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出了法院传票。截至昨天,法院方面还没有收到被告方面的反馈信息和答辩意见。原告北京三元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3年4月3日其与辽足俱乐部签署了独家冠名辽足俱乐部球队的合作合同,随后三元公司向辽足俱乐部支付了600万元冠名费。但是同年7月3日,由于被告单方面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于是双方又签订了终止协议,协议约定在2003年12月15日之前辽足俱乐部退还三元公司600万元冠名费。但是至今辽足俱乐部尚欠三元公司200万元冠名费和2万元广告费没有退还。三元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辽足俱乐部返还202万元,被告北京嘉华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