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龙涛报道 张海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在3月23日被拘的呢?记者从4月26日到28日的再调查中得知,检控机关在有关张海案的材料中,果然是指控他在收购平安保险和兴业银行的股权时,涉嫌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甚至可以说,年少得志的张海最后就是折戟于平安身上的。
巨额收购竟是间接持股
张海是通过他旗下的健康产业公司持有平安保险和兴业银行股权的,但他对这两家公司的持股手法又有所不同。健康产业对兴业银行的持股是直接收购的,是从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手中收购兴业银行7000万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2.33%,这笔投资的金额为1.75亿元,但有人推测,其中至少1.6亿元是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收购的。
健康产业对平安保险的持股则是非常隐蔽和间接的。
在平安保险2004年6月赴香港上市前,健康产业是从深圳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手里买下其持有的江南实业公司30.89%股权,而这家景傲公司则由平安证券工会和平安信托工会共同持有,分别占股80%和20%,景傲公司原本100%持有江南实业公司股权。
据工商资料显示,平安保险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作为平安保险员工持股实体的江南实业已成为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江南实业持有平安保险股份总数为239,558,894股,占平安保险总股本的9.71%,因此,景傲将所持30.89%的江南实业股份作价4.78亿元转让给健康产业后,张海名下的健康产业等于间接持有平安保险约7400万股。2003年11月,平安保险转增资本,按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向其公司股东送股,健康产业所持的约7400万股平安股份也由此增至近1.48亿股。
2004年6月,平安保险在港发行H股成功上市,筹资143亿港元。其上市发行价为每股11.88港元,上市后H股股价一直盘桓于13港元左右。然而,江南实业所持股份并非H股,实为“内资法人股”。H股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法人股虽与H股同股同权,但不得上市交易。同时,依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股东在公司上市三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因此,江南实业作为平安保险发起人股东,并不能将其所持的平安法人股转让给张海。但张海在与景傲公司完成江南实业的30.89%的股权转让后还签署了一份“股权托管协议”,主要内容有二:其一,江南实业委托健康产业管理其所持有的7400万平安保险股份;其二,健康产业可获得7400万股平安股份的分红权益,并有权以这部分股权进行质押融资。至此,张海的间接持股也可视为变相持有了“平安法人股”,既确保了自己在未来的权益,又使这部分法人股具有了流动性和融资功能。于是,交易双方在2004年1月8日到深圳市工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资本旅行”暴露行踪?
虽然这一串令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秘而不宣,但业界对这一桩交易存有两点质疑:一是交易是否有违规之处?二是张海或其法人交易主体健康产业并没有近5亿元的现金来收购这部分平安股权,收购资金是否存在挪自健康产业的控股企业健力宝集团的可能呢?但张海本人对涉嫌挪用健力宝资金的质疑多次坚决否认,认为自己对平安保险和兴业银行的股权投资也是成功的,“这两项投资,净资产增值应该达到5个亿,平安保险的股票变现可以给健力宝带来6到8个亿的收入。”
在购进平安保险及兴业银行股份后,健力宝更加陷入现金流短缺、负债比攀高的危险漩涡。而更引起外界关注的是,平安保险和福建兴业银行这两笔交易原本是由张海等人的健康产业公司进行,并不属于健力宝集团,但在2004年初,这两笔交易又挂在了健力宝集团长期投资的账上。有知情者称,按照一般做账的常规,这两笔原本应该由健康产业公司归还、总额达5.6亿元的“长期投资”挂到了健力宝集团的账上后,那些偿还款也应该是来自健力宝集团的。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呢?我们再看一看健力宝资金的另一次“旅行”。
2003年12月23日,健力宝集团董事会决定,由大股东健力宝健康产业公司新增资本1.2亿元,其中用于注册资本34674061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的85325939元作为溢价转列入资本公积金。
后来有知情人透露,2003年12月25日,一家“三水裕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从招商银行贷款1.2亿元,次日该款被划给健力宝健康产业公司,后者当日即将此款作为增资划给健力宝集团,29日,该款又被定期存入兴业银行3个月,作为裕龙公司向兴业银行借款1.2亿元(借款期限3个月)的担保;2004年4月28日,健力宝集团分两笔6000万元将上述的1.2亿元归还给健康产业公司,后者再根据授权将此款划给了裕龙公司。至此,这1.2亿元完成了一次封闭的循环。对于这个过程,曾有媒体询问张海,张的回答是:“这笔资金的流向是这样的,我们增资1亿元到健力宝集团,然后从健力宝集团支出用于支付平安保险的股权款。”如果此点属实,则这次增资所存在的问题就更明显,因为实际持有平安保险股权权益的是健康产业公司,出钱收购的却是健力宝集团。
由于这次名实不符的增资,原来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健力宝集团的股权从10%稀释至8.87%,一位当地官员因此说:“张海有问题,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而有人分析,这个增资过程存在很大问题,罪名可能是“虚假注资”、“抽逃资本”或“侵吞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