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足即将与赵本山、中誉签约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件堵心事。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日前将辽足告上法庭,称辽足拖欠其场租金和违约金达到257万元。
原来,辽足曾于2002年将北京作为中国足球甲A联赛的主赛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被告租用原告的体育场地用于中国足球甲A联赛的主赛场,租期为3年,租金标准为2002年每场8万元、2003年每场为9万元、2004年每场为10万元,双方还约定,若被告提前撤离解除合同,要按场租和场数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原告损失。双方签约后,奥体中心投入350万元增建了场地灯光,用60万元补、修、维护比赛草坪和维修设备,以达到中国足协所规定的标准比赛场地的要求。2003年5月,辽足返回辽宁,当时辽足承诺一定支付所欠费用。但是,奥体中心称至今他们也没有拿到辽足所拖欠的费用,不得已他们只能将辽足告上法庭。
辽足常务副总黄祖刚得知此事后,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他表示:“既然出了这事,我们也不能回避。但是,眼下俱乐部工作的重点就是跟本山、中誉的这个发布会,奥体这事我们还要等忙完了发布会之后,再专门开会研究。辽足没少经历类似的事情,最终大都得到了圆满解决,不一定非要通过法律手段,我想经过协商,这个事也能顺利解决。”张亮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辽足”,共找到
1,141,523
个相关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