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辽足与三元公司的官司还没有定论,现在他们又要为当初回归辽宁吃官司。日前,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将辽足告上法庭,称辽足在北京期间租赁奥体作为比赛场地,但他们却拖欠奥体租金和违约金,奥体要求辽足赔偿场租和违约金共计人民币257万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2年,辽足把主场迁到了北京,并且在2002年2月21日与奥体签订了一份《体育场租用合同书》。合同中约定,辽足租用奥体的体育场地及比赛中所需的各种设施,租期为3年。租金标准为2002年每场8万元、2003年每场为9万元、2004年每场为10万元。如果辽足提前撤离解除合同,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不过因为经济的原因,辽足交纳场租一直不准时,2003年5月,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辽足被迫从北京返回沈阳,当时他们还拖欠奥体场租费。此后,张曙光曾经与奥体方面的领导进行过多次协商,并且承诺一定会支付所拖欠的费用,但辽足至今没有履行诺言。
无奈之下,奥体将辽足告上法庭,并根据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向辽足索赔257万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得知此消息后,辽足方面表示:“我们肯定会积极应对,不过我们确实没钱,只能想一些其他的变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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