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BOB的中方代表,马国力的压力不仅来自2008年奥运会的转播,他还关心国内电视台的如何参与。
他要把奥运会赛事做成其屏幕中的体育大片;他要让国内电视台尽可能争取多拿2008北京奥运的制作权……他相信,奥林匹克转播是一个强制性标准,会让中国电视转播技术提高一大截。
最好的例子就是今年的世乒赛和苏迪曼杯,央视转播效果明显好于往年。
“他们在雅典转播过乒羽项目,已经达到了国际奥委会要求的最高标准,自己再操作的时候,就不太甘心再返回到曾经的低层次上制作了。”他说。
国际奥委会的转播标准是技术标准,其核心理念是让观众都满意和舒服,让通过电视观看比赛的观众获得比现场观众更加丰富的画面和场景。而发展中国家的标准还停留在“只把图像给观众”的层面上。马国力解释说,以篮球为例,国内一台转播车上6台摄像机,好的有8台摄像机,用6到8个角度进行切换后,最后送出一个画面。但是,一场NBA球赛,拥有18台到20台机位,提供的角度非常多。篮筐、脚下、观众席上、名人附近,都设置有摄像机。
“电视观众要求通过电视要比我在现场看到的还要多。”马国力认为,这是观众选择电视而不选择现场的理由,“观众希望从电视观看到除了比赛以外的场景:比如慢动作,过去表现一套慢动作,往往是简单的慢动作,而现在提供的是具有震撼力、蕴含美感的慢动作。电视转播的目的很明确:看比赛是一种享受。”
马国力说,“不仅给你现场,而且给你更多,让你舒服”是奥运会和大型赛事的转播标准之一。转播的效果要让“观众觉得遗憾越来越少,观众想看的东西导播都能够想得到,最终的受益者是电视观众”。
文/本报记者 杨润声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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