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女球迷,安琦曾经是多少年轻女球迷的偶像,但如今他“犯作风错误” 了,如果你是安琦的女朋友,对于这样的“男人的错误”,你会原谅他吗!?
安琦在实德还不错,到了长波就完了,安琦在大连湾还好好的,到了秦淮河就变质了。这样的问题,需要用正反两方面的思维来对待。不要一棍子打死,要给安琦以生存的权利。至今还没有听说安琦有女朋友,只听说安琦比较听他的姐姐的话,只听说他心中的女友要像金喜善,但无论如何,安琦还不至于被置于死地。
看一个人,要看主流,要看优点,不能以点带面,尤其是不能光看缺点。安琦是大连实德的队员,今年年初被租借到大连长波,作为一家亲的两个俱乐部会对安琦拿作出一个怎样的处罚,令人关心。毕竟安琦曾经是国门,曾经是前国奥队的主力门将,是一个难得队员,这样的81年队员,一旦成为足坛流星,而且是因为“桃色事件”而失去了享受足球运动的权利,那我们的制度就有问题了。因此如何处罚,就成了一个问题。建议“三停”,进行定期汇报思想,改造自己的思想,用一个实际行动来证明一个队员的改造的成功。不要给予开除的处罚,那样就太恶毒了。
国际上足球运动员这样的“桃色事件”很多,小贝大罗都是“桃色”之王,欧洲足坛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既然不是“强奸”,就不是刑事案件,俱乐部就不必要开除,来一个长时间的“三停”就可以了,也够他受得了。“量刑”要理智而仁慈,绝不能冲动而无情,决不袒护,以理服人。安琦的这个事件,利用好了,是对中国足坛以及大连足球都是一个好机会,一个反面教材,是整顿和教育球员的大好机会,不能错过,但也不要过分地渲染。有关这样的问题的处理,还是“国际惯例”来的好。
从“男人”的高度看待这样的问题,或许就会有新的慈祥,但对于安琦本人,这个教训就是一辈子了。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待这样的问题,或许就会更有立志在其中,但对于队伍,这样的事例就是一个个案。治病救人是积德行善的好事情,安琦能被救回来,就不要放弃他。
今天看新闻,小姐阿兰要状告安琦,把人家当作了“卖淫女”,是一个诽谤,要在精神上要求补偿,要让安琦记住做人的基本条件。我觉得这个阿兰虽然不比“梁红玉击鼓斗士气”、“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李香君演绎桃花扇”,还是一腔正气,满面秋风。好!就需要这样的声音,才能给安琦以教训,给中国足球以警示。
可见,安琦事件至今,已经到了一个收尾时候了,剩下的就是对安琦本人的处罚,和对中国足球的警钟长鸣了。事情发生,无论是谁,骂他甚至打他,都可以!但如今,请大度一些,原谅安琦吧,给他一条生路,他会更加珍惜,好好地为足球贡献人生。
南山樵夫200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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