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贝虽然没有成为英格兰的罪人,但他获得的那张红牌绝对冤枉。
第一张黄牌不应该亮,当时小贝和伊伯茨博格同时起跳争夺头球,虽然小贝肘部有碰到对方,但那是无意的,也是起跳过程中一个自然动作,并没有严重伤到对方,吹个犯规起到警告作用就够了。第二张黄牌就给得牵强了,属于可给可不给。给牌的理由是:当时小贝确实伸脚绊到对方,虽然不是故意,但影响了对方在门前获得进球的机会;不给牌的理由是:小贝绊到对方,但不是故意的,只是因为惯性的缘故,况且奥地利人伊伯茨博格摔倒的方式很夸张,有假摔嫌疑。在裁判规则中,并没有详细的罗列哪个动作是该给牌哪个动作不该给牌,这一切都要裁判自己把握。但前提是全场比赛的判罚尺度要统一,否则会引火烧身。
纵观西班牙裁判梅蒂纳的执法,判罚尺度偏差很大,还好那粒点球的判罚没错,否则英格兰将被他所害,而小贝的那两张黄牌判得过于严重,因为像小贝的那样犯规动作在场上大把,如奥地利队员几次放倒欧文都没得牌。一分钟内在同一名队员身上亮两张黄牌,这很少见,特别是在大牌球员身上。人怕出名猪怕壮,估计小贝只能怪自己名气太大,因为不排除裁判想在他身上沾光的可能性。当年丹麦裁判尼尔森就是在小贝身上取得辉煌的战果——一“牌”成名!当然,也不排除西班牙裁判对皇马队员的不满,众所皆知,在西甲赛场上,皇马一直是被裁判“照顾”的对象,连小贝都说:“我和他(梅蒂纳)碰过面,我知道他不会听我解释,也不会改变判罚。”
不管如何,小贝这回确实当了一回“窦娥”。
国家一级足球裁判 高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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