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目睽睽之下,奥运冠军孙福明在教练的授意下“哭让”全运会金牌,举座哗然。
如果柔道运动的创始人嘉纳治五郎先生泉下有知,恐怕也会为中国十运会柔道赛场上这一丑陋的一幕而赧颜。由于孙福明在决赛中的对手恰巧是她的辽宁队友闫思睿,而后者又以解放军队选手的身份参赛,如果闫思睿夺冠,辽宁和解放军将各有一枚金牌记入总分,从利益角度分析绝对是一份完美的“双赢”方案。于是“让”这一因有悖于体育精神而久为世界体坛所不齿的字眼,再度如墙脚的灰泥,被狠狠地、径直摔到中国体育的脸上。这是全运会竞赛规程、也是中国体育的悲哀。
计算奖牌规定,无疑是各省市项目设立、人才培养乃至比赛策略的指挥棒和导向仪。一旦不战而仍保金牌,又送了个顺手人情,自然会有人选择。问题最严重的是,这种明显违背体育道德、违反选手意愿、损害观众权益的做法,由于后面有竞赛规程这把“尚方宝剑”作依仗,却成了荒唐、可鄙但却“合法”的举动,“双记分”制的不合理性和不可行性可见一斑。这种制度必须改革。
制度有空子可钻,当然要斥责和改革制度,但也不能成为教练员、运动员堂而皇之愚弄观众的挡箭牌。体育除了规程、规定外,还有体育道德、体育精神,决不能在“合乎规定”的名义下做荒唐、丑陋的事情。
新华社记者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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