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香河专电 昨天上午,在中超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中国足协向与会众中超俱乐部老总分发了《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意见稿>》,这标志着中超公司成立已进入倒计时。中超委员会将于近期成立中超公司筹备委员会。
这份“中超章程意见稿”中写明,新的中超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万人民币。其中足协控股36%成为最大股东,16家中超俱乐部共计持股64%(各家占4%),公司年底分红将按这一比例进行。降级俱乐部的股份自动转让给升超的俱乐部,如有退出或转让的俱乐部,他们原持有股份将转给中国足协,并由足协负责填补资金空缺。公司属国有资产,中国足协将被委托任命该公司董事长,人选很可能就是主抓联赛的足协副主席南勇。新成立的中超公司将在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监管下运营。
当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在会议上宣布中超公司控股比例方案时,现场的老总们打破沉寂,相互嘀咕起来。“我想控股比例的分配应该参考国际足球先进国家的做法,所以我要回俱乐部认真权衡,”临离开香河基地时,金德总经理何兵说。辽足执行董事张曙光说:“中超公司要成立好,恐怕俱乐部唯一不满处就在这个比例分配上。”另一位老总说:“这样分配对我们不太有利。如果管理层也都被足协占着,权与利都是足协的了。这还需要协商。”
成立中超公司已获得国家体育总局批复同意。这份意见稿须经过16家俱乐部认可,并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足协规定,各俱乐部必须在11月10日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传至足协。在《中超公司章程》通过后,公司只要完成在工商部门的注册,就可挂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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