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晓筠)因工伤认定问题,原辽宁足球俱乐部球员曲乐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曲乐恒诉称:2001年2月13日,自己就2000年4月26日的车祸一事向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向辽宁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辽足俱乐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给予其相应的工伤待遇;但这一申请于2005年7月20日被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但该决定并未向自己送达,自己也未被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自己申请复议后,2005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再次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曲乐恒认为,进行工伤认定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法定职责,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不予受理行为,已对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构成了实质影响。故请求撤销该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决定,责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该案件已移送相关审判庭。
昨天记者与尚在京治疗的曲乐恒本人取得了联系,多年来一直在为争取自己各项权益的曲乐恒告诉记者:“现在我认定了一切事情都必须要走法律程序,一切依法办事才是正事。至于目前这个工伤认定的事情,我不敢说能不能认定是工伤,现在根本就是有关部门不作为,请求的只是有人作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