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李江涛)武汉光谷队因对中国足协处罚不满而退出中超联赛,广州凤铝俱乐部状告中国篮协……中国体育界近期发生的这些纠纷闹得沸沸扬扬。专家指出,应尽快出台体育仲裁条例,实现“依法治体”。
西安体育学院教授董小龙在此间举行的北京论坛上说,体育仲裁多用于解决竞技体育活动中因兴奋剂、参赛资格、人员流动等问题引起的纠纷。我国虽然颁布了《体育法》,但原则性较强;而《仲裁法》中也未提到体育仲裁,这导致国内在体育仲裁法规方面出现空白,体育法制建设还需完善。
董小龙说:“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单设的体育仲裁机构,像武汉光谷和广州凤铝俱乐部,出现异议时只能向中国足协和篮协申诉,但与他们有冲突的正是足协和篮协,这些申诉往往不会成功。俱乐部只能转向诉讼,但诉讼又成本高、时效长,俱乐部耗不起。”
据董小龙介绍,除了俱乐部与体育单项协会的纠纷外,目前国内体育界还出现了许多球员与俱乐部之间、俱乐部与赞助商之间的纠纷。现阶段,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工资等纠纷通过劳动部门仲裁,俱乐部与赞助商之间的纠纷则要通过民事或刑事诉讼解决。毕竟体育界纠纷有其专业性,连国外的法院处理足球界等体育纠纷时都持审慎态度。如果体育仲裁条例出台,将会更妥善、更公正地处理这些纠纷。
董小龙认为,随着中国体育事业跨越式发展,人民群众对于体育关注度的增加,体育仲裁条例的出台也为时不远了,预计将在《仲裁法》修改后。
由北京市教委、北京大学和韩国高等教育财团联合主办的北京论坛创办于2004年,每年一届。论坛以“文明的和谐与共同繁荣”为总主题,致力于推动亚太地区人文社会科学问题的研究,促进该地区乃至全世界的学术交流与社会进步。
(责任编辑:魏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