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方舟)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在反复观看录像之后,给“京津事件”定性:是冲突而不是群殴。而有确凿证据证明“有暴力行为的”仅有谭望嵩一人。昨日,足协在经过了严密地讨论后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中第五十三条实施暴力,但没有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伤害的规则对谭望嵩处以停赛4场,罚款6000元的处罚和取消泰达领队韩志强在2008年中超联赛剩余比赛进入替补席资格,罚款5000元。
在得知纪律委员会已经签字确认处罚决定之后,泰达方面强烈不满,直到昨晚深夜10点过足协还一直和泰达方面沟通。泰达不满的原因很简单,一起卷入冲突的北京国安竟然没有一人被罚,而谭望嵩已经被证明打伤,足协为何不去追究凶手的责任。双方冲突,为何只罚一家俱乐部。既然谭望嵩被打,对方肯定有暴力行为,处罚谭望嵩显然过于偏颇。同时,泰达高层也放话,如果得到主管部门领导的同意,不排除像武汉俱乐部那样采取极端做法的可能。现在足协高层相当尴尬,由于纪律委员会成员已经确认签字,处罚通知已经有了“法律效应”,如果要变更处罚结果,今后足协的威信何在?而泰达方面的意见也很简单,就是变更处罚结果,让卷入冲突之中的北京国安的球员同样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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