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滨自由身出逃,发生在各俱乐部准备与球员签定新赛季合同之际,直接导致一个结果:各俱乐部不得不与球员签定长期合同,尤其是尖子球员。比如申花,最短合同期限是两年,最长的达到了五年。而在以往,俱乐部与绝大多数球员都是一年一签合同。
长期合同签定以后,球员无法以自由身出逃了,也不怕中国足协接下来将国内转会制度与国际接轨。但长期合同也有长期合同的弊端,不管是对俱乐部,还是对球员。所以,双方都要想好对策,以避免自身利益受损害。
球员进“保险箱”易导致懈怠
如果一名25岁的球员与俱乐部签定了期限为5年、待遇还不错的合同,那么,在他身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是什么?
很简单,在职业生涯尾期到来前,他都在“保险箱”里,最容易导致的结果,显然是精神懈怠。因为短期内没有失业的危机,使出八成的气力和使出全部的气力,两者差别不太大,那干嘛要全力以赴,而且还容易受伤,所以,差不多意思一下就可以了。只要不犯一些可能导致俱乐部提前解除合同的过错,就可以安心度日,甚至养老。
另外,长期合同的签定,还可能导致俱乐部对一些有打假嫌疑的球员失去约束力和处理办法。
对策:
从俱乐部的角度来说,很有必要在合同中作一些补充规定。比如,球员的收入与表现、与出场时间挂钩。比如,出场率达到70%才可以拿到满额的年薪。一旦球员精神懈怠,球场表现不佳,就可能导致无法获得主力位置,这样,即便签定长期合同,但没有足够收入的长期合同,又有何意义?这就可以起到督促和增压的作用。
球员转会尤其是留洋受限制
对于一些尖子球员来说,如果其能力达到留洋水平,但因为合同期限太长,就可能导致留洋受阻。
随着周海滨留洋的成功,国外俱乐部在引进中国球员时,肯定对自由身更加注重。中国球员本身就缺乏竞争力和吸引力,如果有合同在身,需要支付转会费,国外俱乐部肯定更加不情愿引进。
对策:
增加留洋机会和保障俱乐部利益,是一对矛盾,的确很难找到平衡点。所以,对一些大有潜力的球员来说,就有必要考虑是否与俱乐部签定长期合同。
劳资双方存在工资待遇双向风险
长期合同中的工资待遇有高有低。可以是签3年、年薪100万;也可以是签5年,月薪3000元。考虑到球员的竞技水平和状态不可能永恒不变,可能会提高,也可能会降低,那么,对俱乐部和球员来说,工资待遇方面就存在双向的风险。
以郜林为例。当初在申花梯队时,当毛剑卿早已名扬足坛时,郜林却是个很不起眼的球员。如果申花与18岁的郜林签个10年合同,月薪是1万元,那么,如今的郜林是不是要跳楼了?
再个相反的举例子:如果肖战波年薪是300万元,合同期限是5年,可踢了一年后,他的能力水平突然大幅下降,俱乐部老板是不是肠子也悔青了?
对策:
无论是俱乐部还是球员自己,都要在签订合同时带着发展的眼光,找到共同的平衡点。
如果球员合同期内有重大伤病
如果肖战波年薪是300万元,合同期限是3年。可是,第一年就受伤了,而且一伤就是两年,俱乐部不仅要照样支付工资待遇,还要坚持5年,这可是个重大包袱呀!
球员因伤病导致长时间缺席比赛的情况屡有发生,因此与俱乐部发生工资纠纷乃至打官司的情况也常有发生。签长期合同,几年里发生什么意外谁也无法预料。俱乐部不愿意给不上场的球员付高额费用,球员认为自己是为俱乐部拼命受的伤,俱乐部没理由削减工资。
对策:
俱乐部与球员在签订合同时认真协商,若球员受伤等原因,年薪如何适当降低,大家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俱乐部退出、解散或转让
这种情况什么时候发生谁也无法预料,但它发生的可能性又非常大。这时候你合同就是签十年二十年,也是一张废纸。
对策:
还真的给不了。球员一旦遭遇此事,只能怪自己命苦,就赶紧想退路吧! 本报记者 徐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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