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业内部纷纷“谴责”戴琳“曲线”加盟申花的时候,换一个角度,从更长远的时间维度上去看,我们必须承认,戴琳是又一个中国的“博斯曼”,他和申花在用一种看似取巧实则无奈的方式争取着国内球员自由转会的权利。
波黑萨拉热窝斯拉维亚俱乐部成了戴琳奔向申花的跳板,从辽宁到上海,直线不通,只好乘坐国际航班,穿梭欧亚大陆,在地图上恰好画出了一个代表胜利的“V”字。
这个“V”字,指向中国足协转会制度中的落伍的“30个月规则”,用空间打败了时间,戴琳跋涉万里,终于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俱乐部在球员结束合同之后的30个月内,仍对该球员有优先选择权。这条与国际上自由转会规则格格不入的“土办法”,对于俱乐部来说,长达两年半的优先权是专业体制和市场化联赛并存过程中的缓冲地带,是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但对球员来说,则是合同之外的一副枷锁。
现在对这副枷锁的反抗已经越来越多,球员和经纪人作为整个足球生态的底层,被逼得拿出了弱势群体的智慧,他们的“曲线自由转会”让国内的“土办法”在国际规则面前失去了威力,让足协和俱乐部看到了这个时代里“全球化”的力量。
趁着还没有更多的戴琳出现,落伍的规则还是取消的好,省得想要自由转会的球员还得多签一份国际转会合同,各种手续办起来,无端浪费人力财力,最后中国足球得到的只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冷笑话。
想补充一点的是,中国足球一向喜欢用新的“土办法”代替旧的“土办法”,然后骗自己说解决了问题,还自以为挽回了颜面、保护了大多数俱乐部的利益,因此你完全可以预见“12个月规则”、“国际转会补充规定”等一系列狗皮膏药的出台。可是千万别,不合理的规则是用多少膏药也治不好的,今天看似堵住了一个窟窿,明天就可能看到一个欢快的喷壶。
所以别再桎梏于所谓的俱乐部和地方利益,彻底实行自由转会,球员自由了,中国足球才能有活力。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