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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球员纷纷“逃离” 谁会为“曲线转会”埋单

2009年07月24日10:1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目前,中超联赛还是半场的休整期,但关于球员转会、试训的新闻不断。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球员在海外联赛并不吃香,但今年却面目一新,大量球员转会或者去海外俱乐部试训。难道是中国球员真的在短时间里脱胎换骨、能力突飞猛进而招致国外俱乐部的青睐吗?

  当然不是。

与其说这些球员是出国发展,不如说是“逃离”中超。目前,中超二次转会怪事不断,尤其是“戴琳曲线转会”闹得沸沸扬扬:戴琳先是转会去了一家99.99%的国内球迷都没听说过的波黑俱乐部,一场球没踢,随后零转会费去上海申花。心有不甘的辽足俱乐部坚持认为上海申花必须要付培养费,而足协和上海申花认为戴琳转会合法,据称辽足俱乐部将“纠纷”上诉到国际足联,这场外扬的“家丑”到底折射出了中国足球的什么问题呢?

  “逃离中超”实乃逼上梁山

  客观分析一下就会明白,“逃离”中超的球员也要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就是对国内足球环境心灰意冷而谋求到海外发展的。

  迄今为止在海外发展最成功的就是前国脚李玮峰,虽然在国内足坛口碑不佳,但在转会韩国水原三星后,李玮峰有如脱胎换骨,表现出了极强的职业素养,也保持了很高的竞技水平,在素来瞧不起中国足球的韩国足坛,已经打出了一片天地,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李玮峰的“第二春”充分说明了中国足球的环境是限制球员发挥的主要原因。此外,像周海滨、冯潇霆虽然还没完全站稳脚跟,但也都不曾后悔当初的选择。而目前在莫斯科FK队试训的姜宁,也可以归入此列。

  第二种类型则是属于存心钻中国足球转会政策空子的一族。

  在今年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形势下,各家俱乐部的经营更是惨淡,因此有俱乐部上门来买球员,俱乐部当然要开出高价转会费,许多谋求更好发展的球员因为高昂的转会费而痛苦不堪,甚至有的为此过早挂靴。于是才有了“戴琳曲线转会”:今年初,上海申花看中了戴琳,但又不愿意掏辽宁标出的400万转会费,于是和辽足合同已经结束但一直未续约的戴琳神秘消失,去波黑转了一圈之后又成了自由身,加盟了上海申花队。因为试训、转会等与俱乐部闹出矛盾的还有国脚王栋等人。

  制度缺陷导致“人财两空”

  我们不妨设想这样一幕场景:一名写字楼的白领,和公司的合同一年一签,公司何时跟你签、签什么样的内容,主动权都在公司,更有趣的是,即便公司不跟你续约,但它依然在30个月当中对你拥有所有权。这样的“霸王条款”在其他行业,大概早就怨声载道、沸反盈天了,但是在中国足坛,这就是球员们必须面对的现实:一个俱乐部有权不和球员签约,但是球员自寻出路,俱乐部却可以收取转会费。

  国际足联转会制度规定,凡与原俱乐部不再有工作合同的球员都可自由转会到其他俱乐部,前东家得不到任何转会费。在经济全球化、人才自由流动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的今天,中国足球如果还想坚守原先的“潜规则”就显得太霸道了。

  今年初,山东鲁能的周海滨“私自”投奔荷兰埃因霍温队,而与此同时,大连实德的冯潇霆也成功“出逃”韩国大邱,中国足协至今对他们“自谋出路”的行为仍未明确表态,可以说足协也心里发虚,知道自己的政策不符合国际惯例。

  戴琳的转会是给现行转会政策的又一记耳光。戴琳根本就没想踏踏实实地在波黑踢球,但转会上海依然合法,这样的“曲线转会”让许多球员看到了希望:俱乐部不是不按规定及时跟我们签约吗?那我们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定就是自由之身,去国外试训、转会绕上一圈,再转回国内自己心仪的俱乐部,你能奈我何?

  长春亚泰的前国脚王栋近期一直在澳大利亚纽卡斯尔联队试训,种种迹象表明,他真实的目的是希望转会到家乡青岛;陕西队万厚良租借到韩国的全北现代,年轻球员姜晨也在澳超试训,真实意图也耐人寻味。

  痛定思痛接轨才是正途

  在中国足坛,球员无疑是弱势群体。足协扶持俱乐部的厚待本无可厚非,但今时不同往日,国际足坛的交流已经不是职业化初期的状态了。无论是韩国、澳大利亚还是西欧、南美俱乐部,为了发展以及扩大自己的影响,都有可能将引援的触角伸向中国,而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这种引援往往会带有更强的“自由、免费”性质。

  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今年球员和现行转会规则间的矛盾才会显得尤其突出:球员质问俱乐部为何不能给球员更多的选择空间,俱乐部则怪罪球员“不按套路出牌”……但实际上,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足协不合理的转会制度。在之前的亚足联年度会议上,亚足联主席哈曼曾提出了一个“一体化”的观点,认为亚洲足球要融入世界足球的进程中。既然连向来强硬的哈曼都无法抗拒全球化、一体化的洪流,中国足协又有什么理由死抱着一个10年前制定的规则不肯撒手呢?

  更为理性的选择,应该还是彻底废除“30个月”拥有期的相关规定,而不是像之前讨论的那样将“30个月”缩短为18个月或12个月,换汤不换药带来的结果,只能是球员群体更为激烈的反抗,以及球员和俱乐部间更为严重的冲突。

  其实,国内俱乐部原本不会“鸡飞蛋打”。你既然认可球员的价值,完全可以与球员签订多年合同。当然,中国联赛的管理者更是难辞其咎,很难想象,足球职业化15年了,转会规则还是丝毫没有要和国际接轨的迹象,正是他们匪夷所思的“不思进取”,才造成如此尴尬的局面。

  

(责任编辑:jianhu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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