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30日下午公布了对天津全运会男足甲组球队的具体处罚决定,在26日与北京队的比赛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当事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重罚。其中主要“肇事者”赵世桐甚至受到了类似于“终身禁赛”的处罚,而违纪行为最轻的当事人也被停赛5场。
足协纪律委员会在公告中介绍,在7月26日于山东省泰安市举行的第十一届全运会男子足球甲组决赛阶段小组赛天津队与北京队的比赛中及比赛结束后,天津代表队的部分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多次指责、谩骂、围攻、追打裁判员,并将裁判员推倒在地。期间,还出现了个别运动员侵犯比赛官员、破坏比赛器材、甚至冲上看台企图攻击现场观众的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足协纪委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开出了一份超长而严肃的罚单:取消天津队12号运动员赵世桐在中国足协的注册资格,并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停止天津队1号运动员李根、8号运动员郝腾蛟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三十六个月;停止天津队16号运动员苏力德、13号运动员吴迪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三十个月;停止天津队4号运动员耿鑫、11号运动员范志强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二十四个月;禁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官员石勇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十二个月;停止天津队14号运动员刘青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十场;停止天津队9号运动员梁杰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五场;对天津全运会男子足球甲组代表队、领队及教练组提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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