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要跟盈方公司打官司了。由于盈方公司没能按合同支付中国之队的费用,足协无奈之下只能一纸诉状把盈方公司告上法庭。
这是足协目前打的第二场官司,此前,足协和中超公司还状告爱福克斯,索要2006年度中超联赛的冠名赞助费。
2006年6月,时任足协掌门人谢亚龙在几乎已经跟亚足联开发公司要签约的情况下,因为盈方公司临时提高报价而最终与后者签约,把中国之队的项目交给盈方打理。但是盈方的如意算盘落空,去年中国足球全线惨败,国家队兵败二十强赛,国奥队又在奥运会折戟,盈方公司因此彻底失去了继续经营中国之队项目的兴趣。
今年初,双方解除了合约,足协旗下的福特宝公司重新收回了中国之队的经营权。但事情并没有因为合同的结束而结束。据悉,当年福特宝公司向盈方移交中国之队项目的时候,账面有6000万的资金,同时还有多份赞助合同。但两年半之后,盈方还给福特宝的,却是一张白纸。最重要的是,足协表示2008年,盈方也没有按照当时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中国之队一年的费用,为此在合同中止前双方还就此问题争执了好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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