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足有三点质疑
对于足协扣除3分的决定,深足存有三点质疑:首先这是失误而绝非故意。尤其是比赛开始前一小时,深足向比赛监督上交的文件里就写的是“白/白/白”,实际上那个时候就搞错了,无论是比赛监督还是球队内部管理人员都没有发现,而导致全队穿了白色球衣上场;第二点,根据竞赛条例,比赛开始时间由主裁判决定,当时深足已到现场,不属于人为延误。深足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属于“裁判认为不符合比赛条件”,与天气不适合比赛等客观情况等同,并在三方商量后决定由深足返回基地取球衣。
深足认为,这种情况不属于第66条规定的“延误比赛”性质,不应该以第66条的“扣分”条款来处罚;第三点,深足在比赛现场已经向球迷、媒体、比赛监督、足协道歉,赛场和赛后都没有发生恶性事件,比赛也在延迟一个小时后顺利进行了。而且,申花方面也接受了深足的道歉,赛后没有再追究责任。对此,深足认为足协扣3分的决定是法制根据不足,而且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德甲有先例没扣分
万宏伟表示不能接受足协的这次裁决,他和俱乐部的律师都认为,这个处罚没有准确的法律定义。深足始终认为,错误有“故意”和“无意”之分,即使在撞车这样的事故中,还有“无意者减刑”的定义。而撞衫事件除了推迟的开球时间外,并没有造成其他更坏的恶性影响。为此,深足提出了2001年赛季德甲第11轮的案例,当时拜仁和科隆队都穿了红色球衣登场,后来是拜仁穿了训练背心完成比赛,德国足协也没有追加处罚。
同时,深足希望足协考虑到球队保级的迫切需要,从整个保级的公平合理性出发,免除深足扣3分的处罚。但是足协纪律委员会坚持认为,如果深足是有意的,就不只是扣3分,而有可能是10分了。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深足对足协这次举行听证会的做法充分肯定:“象征着中超进入法制轨道,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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