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足纪字[2009]29号
关于对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09年9月5日是国际足联公平竞赛日,按照国际足联的要求,中国足协在中超、中甲赛场分别举行了公平竞赛的宣传活动。
在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与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进行到第五十八分钟时,裁判员判罚山东鲁能队8号队员日夫科维奇犯规并给予黄牌警告。此时,日夫科维奇以吐口水的方式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被裁判员红牌罚令出场。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五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山东鲁能队8号队员日夫科维奇2009年中超联赛8场;
二、对日夫科维奇罚款人民币40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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