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在新书中披露:2004年6月23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一条重大新闻: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指出,1999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亿元,其中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1.09亿元。
袁伟民说:问题出在审计署公布的报告中,把我们建房动用的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积余的钱,误定性为动用了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其实,我们的问题就是没有以中国奥委会的名义开会决定动用这笔资金,这是一个体制造成的财务管理程序不妥的问题。审计署将我们财务管理中出现的一个程序不妥的问题,错误定性到“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拨款和其他专项用途”的类别中去,是不妥的。
后来,体育总局向国务院提出的申诉起了作用,由监察部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重新调查真相。2004年7月6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头条刊登了题为“体育总局有关人士答本报问”的报道,这篇报道除了对一些误解和谣传做了一些解释外,也表示了总局感谢审计署的审计,欢迎媒体和人们问责。
详情请看:https://cjmp.cnhan.com/cjrb/html/2009-10/15/content_20709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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